解读三中 | 问题在经济 根子在法治
二十届三中全会结束次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吴晓求在香港大学经管学院中国经济研究所(ICE)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联合主办的中国与全球经济论坛上,谈了他对中国现阶段弱预期和信心不足的理解。
吴晓求开宗明义说,“中国经济最重要的问题,从目前看是来自于人民的信心,来自于预期。”讯息来自于哪里?吴晓求直言,来自于法治,当人们有了安全感,有了基本的底线,人们就会有信心。如果法治不完善,各种要素就很难发挥作用。吴晓求还举了现实中存在的很多违法现象,比如去银行存取钱被问钱从哪里来,以及作何用途。“这个是非常恐惧的,当然严重的侵害了人民的隐私权,任何的政策规则都在法律的框架下允许,不可以超越法律的。我的钱哪里来的,我取钱干什么?根本不是你可以管的事。”
可以说,吴晓求在演讲中回答了一个核心问题:改革成败的关键是什么?他给出的回答是法治。因为“一个完善的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配,是文明社会的标志。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国家,首先从法治开始。”“一个国家有了完善的法治,有了基本的社会秩序,有了低成本的税负,同时还有一个能够激励人们前行的制度,这个社会一定会繁荣发展。”吴晓求还总结说,“我们有时候总是想当然,总是觉得人们的主观意志非常强大,可以摆布经济运行,我始终不这样认为。我始终认为中国经济持续繁荣的源头来自于完善的法治,来自于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原则的制度平台,这两个非常重要。我始终不认为是来自于频繁的政策调整。”
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中,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项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而在具体改革事项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也单独列出,包含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五个子项。《决定》写道,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7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说,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
法治的重要性无需多言,十八大后,包含“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成为治国理政的“四梁八柱”被确定下来,“努力让人们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成为司法目标。按照最高层的说法,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也因此,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但现实中,却依然充斥着类似吴晓求在演讲中提到的践踏法律的行为,而且很多违法现象还是出自公检法系统,比如广西来宾中院冯波案风波、女律师在贵州云岩区法院庭审现场遭法警“暴力执法”,等等,凡此种种,不但损耗着公检法本身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让民众对法治建设越来越失去信心。当人们对法治失去信心,又靠什么来稳预期、稳信心?
《香港01》此前也多次发文提到,疫情之后,中国社会面的一个突出变化是:一方面人们对法治极度失望,因为疫情三年尤其是上海疫情开始,确实发生了很多跌破人们常识和法律底线的事件,比如入户消杀、随意封控低风险小区等。另一方面人们的法治意识空前高涨,这也是为何越来越多与法治相关的事件能引发舆论关注的大背景,比如寻衅滋事罪存废之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推动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和流浪动物保护法等。接下来,随着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人们对法治的诉求只会越来越强烈,法治也是执政者与该群体对话唯一有效的渠道和路径。这一路径如若打不通,不仅改革本身的成败堪忧,中国式现代化更是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