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案︱立法准传媒查册?李家超:任何专业都不能逾越法律
撰文: 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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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节目《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因为调查元朗7.21袭击案进行车牌查册,去年被裁定虚假陈述罪名成立。上诉遭高院驳回,法官说,如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扩大新闻工作者查册权利,只能透过公开讨论以立法解决。
特首李家超今早(8日)被问到有否计划检讨法例,令新闻工作者有渠道进行查册,以支持新闻自由及调查报道。李家超未有正面回应,但强调不论哪个专业,都无人凌驾于法律,强调只要依法而行,新闻自由一直受到保障。
只要法律内行事 新闻自由完全受保障。
李家超重申新闻自由一直是港人的囊中物,受《基本法》所保护,更重要的是,不论在任何专业领域,都必须依法完成工作,“不能逾越法律,亦无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只要在法律内行事,新闻自由在香港完全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