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国术”的缘起 当下跟“武术”到底有何分别?|说史
中国武术源远流长,及至近代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曰“国术”。久而久之,“国术”就跟“功夫”、“武术”等符号趋同,甚至被视为“传统武术”的代称。
既然两者的意思一样,为何当初又要创造出“国术”这个牌头,并指令各地的武术组织沿用?在武术文化以外,它还有甚么政治与历史的涵义?
由民间体育到“强国强种”
中国的武术文化早在战国年间便已经出现,当时被称为“技击”,意谓在战场使用的攻防格斗之术。后来武术的技法慢慢流入民间,并增添了文娱艺术的元素,故在汉代又名“武艺”。
至于“武术”一词,则是出在南朝太子舍人颜延之的诗作《皇太子释奠会》,其中有言:
大人长物,继天接圣。 时屯必亨,运蒙则正。 偃闭武术,阐扬文令。 庶士倾风,万流仰镜。
故此,武术的内容从来都不止于拳脚搏击。而随着时间推演,武术文化亦愈来愈偏重民间发展,官方组织很少对它进行过整合或宣传,反是采取一种近乎贬斥的态度。这些因素合起来,就令到“武术”的定义长期处于混杂状态。
及至清末年间,上流社会对武术的观念开始改变,梁启超便曾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写过一部《中国之武士道》。该书提到中国的武侠文化自古有之,他们的道德价值观亦与主流思想一脉相承。透过学习武侠的行事准则,国人将可文明精神、野蛮体魄。
在这种新思想的主导下,武术不再被视为下三滥的民间玩意,反而跟“强国强种”的民族愿景日益扣连——“国术”一词便是由此诞生。
按照武术史学者杨祥全先生的考证,“国术”这个称谓最早见于1918年,当时的“上海第一公共体育场”设定了一个“国术部”。翌年,四川省又创办了“重庆冀蜀国术馆”。1920年,大东书局出版了武术学者吴志清所着的《科学化的国术》,象征着“国术”逐步进入公众视角。
当然,真正令“国术”成为社会共识的人,还是要数南京中央国术馆的张之江。他本是西北军方将领,曾因患病而半身不遂,却在习武后痊愈。自此,他认定练武可助国人除掉“东亚病夫”的帽子,实现“强国强种”的宏大梦想。他向国民政府申请成立“武术研究馆”,并呼吁将“武术”改称为“国术”。
最终,在他的军政盟友协助下,南京中央国术馆于1927年11月创立,“国术”正式成为了官方用语。此后,但凡由南京政府管理,或以中央国术馆为蓝本的武术机构,便大多沿用“国术馆”的衔头。而民众则日渐将“国术”与“武术”等同,至今未变。
政治与历史的产物
纵上所述,若果要严格遵从“国术”的词义,那它就不只是一项文化活动,而是在特定时空下的政治及历史产物。首先,它必须包含着“强国强种”的社会愿景,而这个“国”又特指“民族国家”(Nation State),并不是单纯是文化意义上的中华民族。
在具体操作方面,它是要创建一个类近于日本的现代民族体育系统。事实上,当日梁启超所撰的《中国之武士道》,本就是启发自日本的武士道精神。所以“国术”不独是一个体育概念,更是一个教育体系。翻开中央国术馆的教程,便能发见它涵盖了拳械套路、摔跤、射箭,乃至各种传统武术知识。而一些与武术有间接关系的体育项目,如弹弓、踢毯、杠子等,亦同样囊括其中。套用内地学者马明达教授的话:
国术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国民政府对民族体育……的官方称谓……张之江所倡导的国术,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运动项目,而是一个以徒手与器械的格斗竞赛为核心的民族体育体系。
总结来说,“国术”与“武术”的最大分别,是前者并不属于文娱活动;它带有明确的国家意识,要为社会培养出一班既能“保家卫国”,又能传承民族文化的“新国民”。
在这个内涵底下,国术界的运作便很难摆脱政府。一则,政府掌控着对民族国家的最大阐释权。换句话说,国术要服务的“国家”,基本上就是当时的政权。二则,国术教育所需要的资源,包括教材、器材、师资、场地等,全部都牵涉庞大的财政成本。除了上流社会之外,民间很难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
因此正如上文所述,民国年间的大部分国术馆,如中央国术馆、两广国术馆、山东国术馆等,全是由军政精英出面筹办,再交予不同的武术宗师打理。从这点来讲,“国术”的定义似乎还应该加入“政府主导”一环。
昔日王谢堂前燕 飞入寻常百姓家
既然“国术”与“武术”之间存在着明显界线,那现在的问题是:当下是否仍然需要坚持两者的本义,让它们不致混淆?而“国术”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观,又是否继续适用于今天的社会?对此,笔者秉持一种较为开放的态度。
诚然,以国家为轴心推广武术,可以更快地让国民体认到它的时代价值,也能令武术的训练得到监管,减少害群之马出现的概率(其实这点还需商榷)。然而随着历史和政治格局的变动,对国家的理解亦渐趋多元,民族国家与政府的关系也未必如过去般紧密。如果勉强将“国术”停留在最初的定义,恐怕会造成武术界的误解甚或分裂。
其次,虽然“国术”与“武术”本质上并无高低之分,纯粹是发展方向与营运模式的差别。但得到政府与其他名流支援的国术,显然会占据更大的话语权,而各流各派的习者,亦可能会就着国术的衔头发生争执。按《逝去的武林》作者李仲轩先生忆述,形意宗师李存义便曾经在某次访问中提到:
武术者,强身健体,国术者,保家卫国,可称国术者,形意拳。
结果这句话旋即引起很多人不满,以为李存义是要将“国术”称谓垄断,纷纷跑上门要求与他比武。
这个故事孰真孰假,现时无从判断。但它确实从侧面反映出,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国术馆必然会对不同流派有所取舍。倘若“国术”一词继续带有政治意味,那同样会加速各大流派的敌视。如果我们真想重塑“国术”的教育体系,或将之与“武术”保持一条泾渭分明界线,这些问题不得不考虑。
武术套路竞赛的历史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政府为武术运动制定政策,既希望继续发扬传统武术文化,同时亦想加强推广武术的健体及艺术功能,以此跟西方的竞技体育(如竞技体操、艺术体操、舞蹈等)接轨。由是者,传统武术中较为普及的套路训练,就逐渐发展成一个独立的表演赛事,并在1957年被国家体委正式列为比赛项目。
1959年,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出台,为套路竞赛的发展方针定调,即所有规则设计都要符合“难度大、质量高、形象美”的艺术原则。往后数十年间,《武术竞赛规则》经历了不同程度的修订,例如在 1996年的版本中就增设了“创新难度动作”的加分。至于2003年推出的试用本,更刻意将难度分值调至3分,进一步提升高难度动作所占的比重。而比赛的主旨,亦从“难度大、质量高、形象美”转变成“突出竞技特色、提高艺术特色、鼓励发展创新”。
可以说,虽然套路竞技的历史不算长,但其变动与发展却不比其他传统武术逊色。为了宣扬并协调包括套路竞技在内的中国武术赛事,国际武术联合会(中文简称:国际武联;英语:International Wushu Federation)于1990年10月3日在北京成立,并在2002年被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
参考资料
杨祥全。2013。《津门武术》。中国内地: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明周、中华国术总会。2014年。《香港武林》。香港:明报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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