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靓地起底 政府剑指发展商或只赔半亿 团体:时间太长
特首林郑月娥于2019的《施政报告》提出,会动用“尚方宝剑”、即《收回土地条例》,检视全港十组已规划作综合发展区或住宅的私人土地,但拖延多年仍未发展的地块,研究是否适合收回作公营房屋发展。事隔两年,政府终公布将在上述十幅土地中,收回三幅分别位于元朗及粉岭的私人土地,但面积合共仅约1.2公顷,据悉收地期间定于2023年。
部份地段由大型发展商例如新地、新世界等持有,意味政府终向地产商持有靓地“亮剑”。倘以现时特惠赔偿金额每呎农地1090元计,上述地段各大发展商,合共只获赔约6000万元。
但本土研究社质疑,当局花两年时间研究,最终只收回1.2公顷实在太少。而时间过长亦令发展商可趁机规划发展,避过“收地一劫”,犹如“偷走土地供应”。
收回土地|影响三私楼 最多跌价两成 YOHO Midtown或现顶心杉
收回土地|政府动用“尚方宝剑” 收三幅私地涉1.2公顷可建1600伙
收回土地|三幅私人地位置一览 部份毗邻粉岭中心、元朗YOHO
▼三幅土地示意图▼
三地块全部邻近大型屋苑
发展局终于公布收回三幅私人土地,分别位于粉岭新运路近黄岗山、毗邻粉岭中心;位于元朗十八乡路近龙田村的土地,及于元朗YOHO旁、元龙街与攸田东路交界的土地。3幅土地涉及约1.23公顷的私人地,全部都在已发展屋苑旁边,算是市中心位置的“靓地”,政府估计最终可提供1600伙资助房屋单位。
▼YOHO Midtown旁土地▼
新地元朗地可赔2000万
翻查土地注册处纪录料,于元龙街与攸田东路交界的土地现属于“综合发展区”,部份业主为新鸿基地产的子公司,占地合共约880平方米(9,472平方呎)。新地在2003至2010年分批购入这些土地,连同其他土地购入,合共作价约2,540万元。若以现时特惠赔偿金额水平每平方呎1,090元计算,新地可获2,048万元赔偿。
该处最大一幅约2,172平方米(23,380平方呎)的土地,属于朱氏的祖堂地;亦有两幅地为私人地主,分别姓林及姓杨。
▼溱柏旁土地▼
新世界十八乡土地可袋2100多万赔偿
而政府回收的十八乡7,000平方米土地中,业主为新世界发展、邓辑伍祖及邓维新堂。其中新世界发展的子公司,分别与1992及1997年,合共以逾1,167万元,购入面积共约1,846平方米(19,870平方呎)的土地。若以特惠补偿计算,新世界可获约2,167万元赔偿。
其他土地的业主为邓辑伍祖及邓维新堂,其中邓辑伍祖的司理,是屏山乡事委员会现界执委、前副主席邓达善;邓维新堂司理为邓志学,是元朗721事件中被捕的白衣人之一,绰号“斗鸡学”。
地主邓达善:无法阻止政府
邓达善接受访问时直斥“政府做乜都阻止唔到”,“呢个都唔系民主社会,系高压、愚人”。他直言政府曾开会商讨,但从无结论,今日看新闻才知道,未知道如何赔偿,又指曾多次申请发展,包括建别墅或商业用途,但均无回音。
粉岭靓地由发展商持有大部份 可赔2600万
至于粉岭中心旁3,500平方米的土地,部份土地由“新保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合共2,245平方米(24,165平方呎)。这些土地自2005至2015年间购入,连同其他土地一并购入时,作价逾1,245万元。若以现时特惠补偿计,新保发展可获约2,634万元赔偿。该公司的股东兼董事为陈金荣,过去被指是“恒基御用收地王”。
▼政府收回三幅私人地现场直击▼
2019年曾称十幅地未修订地契 今指三幅地已申请
特首林郑月娥于2019年施政报告中,表示将“全力以赴”收回私人土地发展公营房屋,包括将运用被称为“尚方宝剑”的《收回土地条例》收地,更指收地工作“接踵而来”。政府当时指已觅得10幅私人土地,分布于九龙及新界西北,而该些地皮当时仍未与地政总署展开修改地契程序。
不过根据政府今日的说法,于表明现阶段不会收回的5幅用地,当中3幅土地的业权拥有人已提交并积极跟进其地契修订或换地申请。
本土研究社:交货式收地
本土研究社陈剑青批评当局利用两年多的研究时间过长,甚至较于2017年就发展横洲的可行性研究更长,形容为“非常之不正常地长”。他质疑变相让发展商有时间及空间就土地作规划,如用作兴建私楼,“可以偷走公营房屋土地供应”。他又形容,政府于十幅土地中仅收回三幅地属“杯水车薪”,为“交货式”收地。
他表示今次研究结果反映发展商持有不少类似土地,当局不应只著眼于规划作高密度房屋发展的土地,亦应同时检视可作低中密度发展的私人地。
陈剑青吁为年轻人创生存空间
对于政府表明不会发展的两幅用地,包括一幅于屯门工业区的用地,陈剑青指即使不适合建屋,政府应考虑收回作其他用途,例如供年轻人创业的空间、重置棕地作业者的多层大厦等。他认为政府收地不应只着重建屋,而需要解决社会深层次矛盾,既减低住屋成本之余,亦可为年轻人创造生存空间。
测量师学会前会长刘振江表示,今次政府收地遇到的阻力相对较细,因为地皮上如果无人居住,“只要同地主倾啱价钱就得。”他估计,当局仍会按地政总署订立的特惠赔偿收地。
他又指,今次是重要一步,显示政府会在合适地块收地建公营房屋。他又解释,过往有土地即使已划为住宅地,但仍未能发展有其原因:“可能发展并购做唔到,亦可能牵涉祖堂地佢哋买唔到,有太多嘢阻碍咗,政府出手收地去起楼都系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