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收回10幅私人地建屋 今称仅数幅可动 团体批:夹埋发展商

撰文: 林颖娴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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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今(16日)发表《长远房屋政策》2020周年进度报告,当中再次提到发展局正检视10组已规划作综合发展区或住宅的私人土地,是否适合收回作公营房屋发展。
发展局首度透露,经检视后或会收回数幅土地,但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何珮玲提到,有部份土地已被发展商发展成熟,未必可收回发展公营房屋。本土研究社陈剑青质疑发展成熟的说法,“旧年话𠮶10幅地未有发展,事隔一年就话变得好成熟。”认为难免令人怀疑政府与发展商“夹埋”,让发展商有足够时间作规划。

去年指用地丢空多年未有发展

2019年的施政报告提到,现存有部份已纳入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的私人地,本身已划为综合发展区、甲类住宅地等,可能丢空多年仍未发展,政府会逐一检视并考虑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发展公营房屋。当时指已觅得10幅土地,分布于九龙及新界西北。

特首林郑月娥早前于新一份施政报告中提到有关进展,重申该批私人土地未有确切发展计划,料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检视工作。

八幅可发展公营房屋棕地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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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不会全收土地发展公营房屋

发展局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何珮玲指,检视用地的工作已去到“最后阶段”,惟部份已被私营发展商“发展得成熟”,因此只能收回部份土地兴建公营房屋,至于会收回多少土地,她强调或要到明年初才能公布。她亦强调只会收回检视中的部分土地,认为并不会对公营房屋供应带来很大帮助,但此举可反映到政府决心,把可发展的土地拨出建屋,而相关土地亦为熟地,能兴建高密度楼宇,发展时能省却改划时间。

本土研究社陈剑青指,政府去年提出检视有关用地时,曾指明相关土地未有发展规划,质疑现时指有“土地发展成熟”的说法。他指,成熟程度视乎规划,“一日未补价都无发展权”,“事隔一年就话变得好成熟,会令人质疑政府系咪同发展商夹埋。”他又批评,政府做法危险,“显示唔到政府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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