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政府动用“尚方宝剑” 收3幅私地涉1.2公顷可建1600伙
政府于2019年指,将检视10组已规划作综合发展区或住宅的私人土地,研究是否适合收回作公营房屋发展。历经两年时间,发展局今日(13日)终公布,将收回三幅分别位于元朗及粉岭、现划作住宅及综合发展区用途的私人土地。
发展局指,三幅土地涉及约1.2公顷的私人土地,连同政府约0.35公顷土地,料合共可提供1600伙单位。
政府将收回的3幅私人土地分别位于粉岭新运路近黄岗山、被规划作“住宅(甲类)”占地3500平方米的土地(即粉岭中心旁);元朗十八乡路近龙田村、占地约7000平方米规划作“住宅(甲类)”的土地(即原筑、溱柏旁);及元朗元龙街与攸田东路交界(即元朗YOHO附近)、附近占地约5300平方米,被规划作“综合发展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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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收地通告指于2023年1月清拆
记者于下午到元朗元龙街与攸田东路交界、即元朗YOHO附近的土地,现时用作停车场用途,并有一幢构筑物,构筑物贴上“地产会”。而地政总署已张贴登记通告,指预计将于2023年1月清拆土地上的构筑物,要求收回相关土地作资助房屋发展。
收地建资助房屋
发展局指,3幅土地涉及12,300平方米私人土地,连同邻近约3,50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预计合共可提供约1,600个单位。发展局指,该3组土地评估为适合作高密度资助房屋发展。政府将运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所涉及的私人土地,以作资助房屋的公共用途。政府会根据法定土地收回程序,处理受影响持份者提出的任何反对意见,并会在考虑有关意见后寻求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有关收地。
今日已展开清拆前登记
发展局指,政府会尽快完成有关收回土地程序,地政总署今日已开始为上述三组地块进行清拆前登记,由即日起,地政总署会停止接受涉及上述3组土地的地契修订和换地的新申请。
2组被评为不适合发展资助房屋
至于其余7组土地,其中2组被评估为不适合作高密度资助房屋发展,分别为屯门以河田街、建安街、建荣街和建泰街为界的范围内;及元朗榄喜路。
发展局指,屯门的一组地块坐落工业区,该土地内及邻近地区仍有频繁业务营运,而该地块的规划意向为重建作以商业用途为主的发展。由于地区情况没有改变,若把该地块用作房屋用途将引致土地使用的兼容性问题。而元朗榄喜路的另一组地块基于严重的地质限制,如将该地块用作资助房屋发展会对成本效益构成重大影响。
不公开余下5组土地具体位置
就剩余纳入是次检视的5组地块而言,政府现阶段并不会收回作资助房屋发展用途。其中3组地块的业权拥有人已提交并积极跟进其地契修订或换地申请,以期令用地达致现时规划的发展潜力。地政总署会继续按既定程序处理相关申请。其余两组地块则需要进一步评估发展作资助房屋的成本效益,包括考虑所需的大型清拆及搬迁行动,是否与目前估计所能提供的有限单位数目相称。当局指,考虑到牵涉的商业敏感性,以及为免有损政府日后因应将来情况转变而进一步检视有关用地用作资助房屋发展的可能性,这5组地块的具体位置及详情不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