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社福】香港督导看内地限制︰NGO难做到独立自主

撰文: 欧阳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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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人眼中,社工会帮助弱势,填补政策的不足之处,纾解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的问题。近年来,香港愈来愈多社会问题“爆煲”,中小学生精神压力大以致轻生、独居及双老长者失去社区支援、照顾者心力交瘁了结生命、虐儿问题无人发现令弱小生命逝去……不少香港社工忙于扑火,社会对社工的需求亦愈来愈大。内地的发展步伐虽与香港不同,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社会问题日趋复杂,同样需要专业的社工和弱势同行,为他们寻找出路。然而过去十年,内地的社会工作纵使在政策支持下发展迅速,至今仍面对不少掣肘,有些社工的价值观和理念也未必能好好发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工作,和我们认知的社会工作有何差异?此文章为《粤港社工十年交流记》系列报道文章之四

黄国基自2010年起北上参与督导工作,现时退休后仍继续参与。(受访者提供)

黄国基自2010年起到深圳担任社工机构的督导及顾问,至今仍会北上参与,只是地点转了去广州及珠海。北上督导前,他在香港已有二十多年的社工工作经验,现时已退休的他,仍热心于内地社会工作发展。这十多年来,他见过很多内地社会工作与别不同之处,坦言有些事情纵然早已见惯不怪,能否接受却是另一回事。

内地社工站 需参与党建工作

他说以前负责的社会工作范畴是社区发展、青少年和就业,但在内地没有专门跟进某些领域。事实上,社工的工作并不只是跟进个案及协助案主从出了岔的路上走回正途,这部份只属补救性辅导或治疗工作,他们的工作还包括筹组小组及团体活动、社区工作、外展服务、政策分析等,并可按服务群体的需要倡议政策。

黄国基表示,内地近年也有发展不同项目,服务性质跟香港的社工服务相近,只是有些项目香港的社工不会做,有些理念也难以在香港实践。

黄国基认为内地的社工很多也很有心,但制度仍限制他们的工作。(欧嘉乐摄)

去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提及社工站营运时“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确保社会工作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黄国基说:“今年开始社工站跟从‘党建引领’,意思是社工站由党员去引导和建设。在香港我们是不会这样的,不会说有个政府的政策要我们去推销。”

他提到,每个社工站具体怎样做党建工作并没有特定准则,比如有时候要做党的宣传工作,例如组织党员做义工,这些工作会否影响社工站的服务很难说得准,在政府眼中,这样做能更有效运用党员的能力和动员力,让社工站发挥功能,但显然和我们认知的社工工作不同。

《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指出社工站的服务包括补救性、支持性、预防性、发展性的专业服务:(一)补救性服务:针对陷入严重困境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等重点服务对象,以帮助服务对象改善境况或缓解危机为目标,提供心理辅导、矫治帮教、犯罪预防、就业援助、社会救助、危机干预、权益维护等补救性服务。(二)支持性服务:针对陷入轻微困境的个体、家庭、群体等服务对象,以增强其应对所处困境的能力,提供社会援助、情绪支持、资源连接、认知拓展、能力提升、压力释放等援助性和支持性服务。(三)预防性服务:针对一般个体、家庭和群体等服务对象,以预防服务对象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和困难为目标,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支援、社会参与、社会融入、兴趣发展、文娱康乐、教育培训、人际拓展等事前预防性服务。(四)发展性服务:针对社区发展中存在的公共服务需求和问题,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国家法律政策宣传、公益倡导、公民教育等,提升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参与公共事务能力等。倡导社区环境保护等公益服务,培育义工、慈善、互助等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和骨干,提高社区管理服务参与度,促进社区公共服务治理;整合社区资源,构建社区支持网络,促进社区和谐健康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内地社工机构会有党的参与部分,如何参与则每家机构各异。(高仲明摄)

社会工作和政治未必互相抵触,黄国基坦言,只要不涉及这些范畴便可以继续做,比如残疾人士服务。他又以拆迁来比较内地与香港的分别,在香港,社工可以介入事件,向居民讲解什么是集体参与、发声,但在内地,由于关系到维稳工作,社工可能要用另一套方法处理。

参与督导工作多年,他认为现时内地的社会工作环境仍不太理想。“在概念上、文件上、资源上也看到政府是重视的,但内地整个政治架构和制度,很难让社工有一个较大的空间或是自主工作的环境。”

他说,非政府组织(NGO)在香港是较为独立自主的机构,政府会提供服务框架,各个范畴的社福机构要达到某些服务要求,但政府不会干涉太多,每间机构可以有自己的特色,也可以自行成立创新的项目计划,相对较自主。

黄国基认为,香港的NGO在项目规划上相对内地自主性较大。(欧嘉乐摄)

需依附政府 NGO难独立自主

“在内地,NGO很难独立,有个用语叫‘挂靠’,就是所有NGO都要‘依附’政府部门(如民政、团委),变相是有部门会看着你,限制较大。”内地现时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内社工站的规划布局、项目设置及区级财政预算申报、政府采购、业务指导、日常监管、经费监管等工作。社工站有时要做一些配合政府的工作,例如会有信访社工、党群社工等,较难做到独立自主。

财政来源亦令内地社工站难以做到独立营运。香港社福机构的开支虽然大部份来自政府的资助,一般来说占约50至80%,但机构本身有其他收入来源,如项目收费等,故不会百分百听从政府的意见,即使政府方面有指引,也会抱持自己对服务的想法。

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在社会工作的范畴着墨不多。(欧嘉乐摄)

而在内地,社工机构或社工站均需透过投标方式来获得政府的合约,所有服务开支由政府提供,社工工资、项目活动费用、行政工作费用等亦包括在内,服务不能收费,在这制度下,社工机构和社工站均难以在财政独立下营运,亦无法发展出不需政府资助的服务。

再者,有些社工普遍认同的价值在内地未受重视,或是难以推行。黄国基表示,社工须优先维护服务对象,对他们予以尊重,以他们的利益为重。说到在内地做社工,黄国基一再强调并不是想说这是内地人的问题,也不是想说内地政府的不是,只是在现况之下的确限制了如何落实社会工作。

继续阅读︰【大湾区.社福】香港社工督导︰落实念受制社会环境,非人的问题【大湾区.社福】港不只培训角色 NGO法限制把服务带到内地【大湾区.社福】需求一直有 从跨境家庭做起 理顺协调工作

上文节录自第167期《香港01》周报(2019年6月17日)《粤港社工十年交流记》专题报道中的《香港督导看内地社工 理念实践VS制度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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