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加租兼滥收水电费过万元 㓥房户叹:业主钟意收几多就几多
㓥房租务管制有关的修订条例草案上月已进入二读阶段,预计最快今年底落实,有民间监察团体担心条例存在漏洞,如欠缺检讨机制、拒将寮屋或猪栏屋纳入规管等,加上实施前有真空期,无法为基层提供完善保障,有㓥房户称十多年来经历年年加租及迫迁,邻房火警后充斥㶶味,业主不减租金,反滥收水电费逾万元,须入禀小额钱债处追讨,仅追回部分金额,冀租管条例能明细订立规管范围,保障租客权益。
12年住㓥房搬迁三次 愈搬愈贵
现年61岁男租户张先生,从事灭虫行业,收入不高,故居住㓥房长达12年,他先后搬过三个㓥房单位,每次搬走均与业主闹得不愉快,犹记得第一次以月租2400元租住深水埗一间㓥房,但两年后被业主以收房自住为由迫迁,实则业主进行内部翻新,然后再加价至4000元出租,以求利润翻倍,令他不得不搬走。张先生其后在太子觅得另一间㓥房,以3700元租入后以后暂且安寝无忧,讵料却迎来另一场噩梦。
张先生称租住太子运动场道唐六楼一间“一㓥四”㓥房单位的四年间,业主每隔一年死约完结便加租500元,结果租金由3700元升至5200元,负担不断加重,最后一年更遇上邻房发生火警,幸好他及时发现烟雾逃生,事后走廊烧焦,房内充斥㶶味,无奈他无处可归,只能返回单位继续居住。
业主疑将维修分支摊分租客身上
他续称,业主自设分表收取水电费,大火后电表烧毁,业主自行估算的情况下,火警当月收征电费竟由平日500多元急升至900多元,怀疑业主将维修电表的费用加征在租客身上,但只能死忍,直至他认识民间组织关注基层住屋联席,经翻查水电单据发现四年来水电费被多收10577元后,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业主一直坚拒退回有关金额,直至上庭前一刻才协商私下和解,金额由3000元升至5000元,均被张先生一口拒绝,其个案经上庭后,他同意裁判官提出的8000元赔偿额,才能解决事件,他与妻子再搬至月租6500元的旺角唐九楼㓥房单位,目前已排期轮候公屋近三年,等候上楼。
协助㓥房户的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关注基层住屋联席及全港关注㓥房平台表示,为规管㓥房租务建议的《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正由法案委员会作审议阶段,预计年底落实,但现时条例规管存在不少漏洞,包括没有设立起始租金,条例草案没有数年一检的覆检机制,而法例刊宪生效后,真空期内的旧租约不受条例监管,亦不会规管没有图则或公契的寮屋、猪栏屋、天台房或丁屋间隔而成的㓥房,令㓥房户难以获得全面保障。
团体同时又对目前草案提出的建议存疑,包括每次续约加幅15%上限太高,租住权保障只有“2+2”两年生约两年死约的做法欠妥,认为目前轮候公屋平均5.8年计算,“2+2+2”才算合理。至于目前条例只建议租客可书面通知要求业主30日内就单位损坏的物品进行维修,否则有权中止租约,团体认为有关做法是变相惩罚租户,建议应强制业主在租约内清晰列明双方就维修事项的责任及细节,以免有业主拖延修葺单位,令单位环境变差,变相迫走租户,他们已就相关议题多次向行政会议成员表达意见,惟一直未有落实,期望持续透过公开发声,为基层争取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