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法团通过3.3亿工程 业主拟召特别大会被警告要付讼费
41年楼龄的大埔宏福苑,其法团于今年1月通过3.3亿元方案进行屋苑大维修,并要求8座共1,984户,每两个月、分共6期缴交16至18万元的维修费。部分不满业主曾按《建筑物管理条例》法定要求召开特别业主大会,重新决定维修方案、以至重选法团代表;惟被现任法团拒绝,法团又向全屋苑居民派“问卷调查”索取民意,另向280多名不满的业主发信,警告将有需要承担讼费。
有业主周二(23日)晚上召集其他业主商讨解决方案,并邀请反围标大联盟召集人庄荣辉讲解情况。庄荣辉称,目前屋苑可针对法团主席拒绝开会,向民政署投诉或入禀土地审裁处控告法团主席,并要求重开会议。有街坊指一直认为法团代表鲜少与居民沟通,但承认自己过去甚少理会屋苑事务,藉今次契机重新关注屋苑发展,“好多人都瞓醒!”
所有外墙重修 每户需付16至18万
据出席业主称,法团今年1月提供三个方案,进行全个屋苑的外墙维修,当时三个方案中,第一个是就外墙损毁部分,采用纸皮石修补;第二方案则是基于第一方案,再涂上防水漆料,两者均涉价1.5亿元。
法团所选的第三方案是将所有外墙重修,再重舖纸皮石,标书估价是前两个方案逾一倍的3.3亿元,而至今年6月,法团突然又指,由于承建商未及订购物料,需改用“瓦仔”(瓷砖)取代原来物料。
除此之外,法团亦要求全个屋苑共1,984户,每两个月、分共6期缴交16至18万元的维修费。
法团称收七成民意拒绝开特别大会 反围标大联盟教向民政署投诉
其后部分不满业主按《建筑物管理条例》法定要求,收集5%业主人数同意,于本月5日要求召开特别业主大会,重新决定维修方案、以至重选法团代表。惟至今超过法定限期的14日,现任法团仍未按条例要求通知召开会议,反而向全屋苑居民派“问卷调查”,并指索取七成民意下,拒绝召开特别大会。法团另向同意开会的280多名业主发信,询问他们是否知悉若要就事件入禀状告法庭,将有需要承担讼费。
反围标大联盟召集人庄荣辉向居民讲解指,目前可循法团主席拒绝按法定要求召开特别业主大会跟进,因所谓问卷的“民意”不具法例效力,而《建筑物管理条例》则明文规定只要有5%业主同意,法团便需开会。他表示,居民可向民政署投诉或入禀土地审裁处控告法团主席,并要求重开会议。
居民:法团以问卷充当承诺授权书
居于宏福苑逾20年的徐先生说:“(法团)每次决定都系寄份表叫我哋答ABC,无得畀我哋再选第4个方案。”他表示,虽然过去未有出席业主大会,但强调从未授权法团代表自己,法团却会以问卷充当承诺授权。惟1月所开、议决维修方案的业主大会中却并非公开会议,“开大会太唔透明,应该每个业主都有张通知书,你唔去你嘅事,唔应该用授权票遏止其他业主出席。”
另一位居住20年的陈先生(化名)指法团一直以来“好麻麻、好差”,因为对上一次、约10年前有关污水喉的大维修,已令业主与法团关系转差,最后令双方需对簿公堂解决。他续指,街坊本有坏打算,但今次方案是“差到难以置信”。
他说,过去法团近十年都有“洗楼”取得居民授权,多涉有争议项目;但当有人想召开特别大会,就会“威吓”签名业主称有法律责任取消签名。“今次睇到个效果,好多人都瞓醒,包括我自己,其实系好事嚟”,因为过去街坊为口奔驰,面对业主大会都会得过且过,今次引起大家关注也非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