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管理条例草案》恢复二读 谢伟铨料减低围标风险

撰文: 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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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维修的需求持续,令楼宇大维修有法可依的《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今日(3日)恢复二读。条例草案主席谢伟铨认为,今次修例能促使小业主更大的参与,以及聘任优质承建商和顾问公司,减低围标风险,他又希望条例草案通过后,政府可针对其他较具争议性的议题修改法例。

立法会正在审议《建筑物管理条例草案》。(资料图片/罗敏妍摄)

如每户夹超过3万 须5%以上业主亲身开大会

民青局建议修例,针对楼宇大维修,如每户需付超过3万元的维修费,会要求法团须召开业主大会,并有最少5%的业主亲身到场,一同讨论工程事宜才作决定,法团亦须就采购申报利益。

谢伟铨说对建筑物管理有很深的感受,最初为订立法律框架,让业主有所依从,但法例实施多年发现不少短板,存在优化的空间,不少议题涉及相当复杂性和争议性,需要较长时间处理。谢伟铨说,政府提出先易后难的做法,以较少争议项目提出修例,他希望条例草案通过后针对其他较具争议性和复杂的议题提出建议,和修改相关条例。

业主应聘请优质公司 并督促履职尽责

谢伟铨认为今次修例,促使小业主更大的参与,和聘任优质承建商和顾问公司,减低围标风险。至于如何促使小业主参与维护自己大厦,他说存在不少问题,包括成立法团门槛等,除条例要有适切修订,民政署亦必须加强协助。至于有机会涉及贪污和集团式合谋的高成本工程,谢伟铨认为除了政府加强执法外,业主亦应尽责参与,督促承建商、顾问公司等履职尽责。

立法会正在审议《建筑物管理条例草案》。(资料图片/罗敏妍摄)

倡政府加强推广 民政处更积极设交流会

工联会梁子颖说,过去也出现天价的屋苑维修工程,工程又判上判,最终损失都是小业主。他期望政府进一步修订条例,让更多小业主参与管理工作,他又认同政府修订条例的内容,保障每一位业主,让他们安居乐业。梁子颖建议,政府可加强物管工作的推广和培训,民政事务处代表可有更积极的工作和设更多交流会,而政府亦要编制更多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