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梁振英UGL案】最需要“申报利益”的到底是谁?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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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的UGL调查委员会将在周五(5月19日)再开会,在会前,被指干预调查的特首梁振英开腔,质疑身兼委员会成员的泛民议员梁继昌,因为正被他控告诽谤,认为梁继昌不应参加调查。如果调查委员会成员与受查者的关系,应该全面申报以彰显委员会的公平、公正,那么需要申报的,不会少了梁振英。

梁继昌(中)表明不会退出调查UGL委员会。(吴炜豪摄)

建制派立场飘忽 议程倍添变数

在“浩鼎门”事件被揭发之后,立法会的调查委员会将在周五再次开会,会议焦点是应否将本来闭门召开的会议,改为公开举行,又或是否解散委员会,以至是否启动对委员会副主席周浩鼎的不信任动议。虽然有消息指,部分建制派议员或支持公开会议,但近期建制派在此事上立场飘忽,如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一度指,会考虑支持谴责周浩鼎,但后来又改口说应该“俾个机会”周浩鼎,故周五的会议的发展如何,仍待观察。

而在这个会议召开之前,梁振英公开点名梁继昌不适任,指他正控告梁继昌诽谤,故存在利益冲突,不应该再参加调查,但这个说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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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继昌被指不适任 到底有何依据?

事实上,在今次会议之前,梁继昌已就此与委员会主席谢伟俊,以至立法会的法律顾问讨论,结论是有关问题不构成利益冲突,程序上也不需要申报,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也知悉此事。对于一个按照立法会议事规则正当程序产生的调查委员会,作为行政机关首长、也是被调查人的梁振英,有何权力推翻此事?

“浩鼎门”东窗事发 揭特首干涉调查

当然,调查委员会要彰显公正,最理想的做法是提高其透明度。如果委员会成员与受查者的关系,是一项必须申报的“利益冲突”,那么需要全面、如实申报的人,不会少了梁振英。

“浩鼎门”事件正好说明,周浩鼎就调查委员会的调查范围、调查方向的提案,相当大部分由特首办亲自操刀,如非周浩鼎犯下低级错误,将载有“CEO_CE”,即特首办电脑修改纪录的电子文档直接提交上立法会,公众对梁振英与周浩鼎的关系,很可能仍然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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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建制派关系 证梁振英有几“白”

而且,除了周浩鼎之外,同样为委员会成员的新民党议员容海恩,亦被指她所提交的文件,与“浩鼎门”所涉文件有不少雷同之处,到底是否还有其他议员,也曾就此和梁振英“沟通”过,有多少由建制派提交的提案,其实是梁振英的意见?假如一个调查委员会查甚么、如何查,都是由受查者在背后“指导下棋”,又教公众如何期望,调查委员会可以尽善其监察职能,公平、公正、透明地,调查一件攸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