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两电新利润协议 明减实加的语言伪术
港府与两家电力公司就2018年后的利润管制协议达成共识,准许回报率将由9.99%降至8%,当局指,如果多项成本因素不变,最快明年底有望减电费约半成。但表面上看似“著数”的条款背后,更可能是如当年港铁实施票价“可加可减”机制般,电费调整幅度先甜后更苦。两电只是以“环保”之名,继续玩明减实加的语言伪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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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利润下调 魔鬼尽在细节中
新版本利润管制协议的一些条款,看似对小市民有利,例如准许利润的回报率,由9.99%下调至8%,至于一直为人所诟病的燃料成本问题,在新协议下亦会更加频密地检讨,追贴国际能源价格的走势,以免因能源价格的大幅波动,又再经常令市民多付电费。
只是,在新的利润管制协议之下,市民的电费负担就能减轻?正如环境局长黄锦星指,在新协议之下,明年底的电费有可能下调约5%,但这个说法原来并无保证,就如两电的代表已“戴定头盔”,指最终电费能减多少,还要视乎多个因素而定,包括燃料成本、资产投资、利息、营运成本等等等等。简而言之,所谓调低准许回报率就以为可以减电费,恐怕只是一厢情愿。就如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指,对于电费有望因新协议下调5%的说法,可能是过分乐观。
而且,今次准许回报率将只降至8%,亦令人质疑政府在这次谈判上,对两电作出多少让步。在政府与两电谈判之初,港府曾指拟将两电的准许回报率降至6%至8%,外界一般估计最终会中间落墨降至约6.9%,但黄锦星在周二(4月25日)的发布会上,却拿出一份之前外间鲜有听闻的顾问报告,指建议准许回报率可下调至7%至9%,因此达成了8%的结果。要知若按政府原先向公众说明的准许回报水平6%至8%,达成8%的结果可以说是谈判失败,向两电彻底让步;至于今次才公布的“顾问报告”到底从何而来,是否为粉饰政府的谈判失败才度身订造,实在启人疑窦。
两电投资有增无减 新机制沦“可加可减”翻版
更关键的,是就算两电准许回报率降至8%、明年底可以减电费,但减价恐怕只是昙花一现,就如当年港铁推出票价“可加可减”机制般,只是提供一时甜头,之后就沦为有加没减的机制。个中原因,是两电准许回报率是与其固定资产投资挂勾,只要投资得愈多,自能抵销准许回报率下调的影响。
事实上,在政府与两电谈判的过程期间,港府已先后批准两电进行多项新的天然气发电机组投资,如行政会议在去年底批准中电在龙鼓滩兴建一台新的天然气发电机组,涉及的总资本支出估计约55.47亿元;去年9月,行会亦批准了港灯投资新天然气机组,估计总资本支出约为41亿元。
有研究机构曾估算,若要实现在2020年将较洁净的天然气发电比率提高至50%的目标,加上两电有不少旧式燃煤机组即将退役需要更新,估计两电将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将达数以百亿元计。港府一边与两电就利润管制协议谈判、一边批准两电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如此电费又能减多少?一向善于财技的两电,真的有心减价回馈市民?
至于一向为人所诟病的燃料帐“估错数”问题,即是因为高估燃料成本,令市民多付电费之后才巧立名目地“扮优惠”退还的情况。在新的利润管制协议下,将更频密地反映国际燃料价格的变化,尽量减少令市民多付又要等待两电推出“新优惠”,将市民不必要多付的电费退回。但说到底,随著价格更高昂的发电用天然气用量不断增加,燃料帐的安排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电费很可能继续易加难减。
两电请客市民付钞 “环保”沦加价幌子
更令公众难以理解的是,政府今次更大开倒车,将两电的利润管制协议年期,由10年期满后再选择是否续期5年的“10+5”安排,今次一口气续期15年至2033年,即在未来15年间,要再促两电降低准许回报率,以至开放市场打破垄断,几近免谈。
当然,公众亦不是不明白环保有价,要采用更洁净的能源发电,始终会反映在电费上。但既然两电作为具垄断性的公用事业,就理应负起社会责任,对香港的环保工作有更实实在在的承担,特别是两电的香港业务利润丰厚,在兴建新的环保发电机组、采用更多洁净能源上,应当与社会共同分担,而非如现时般,只是打著“环保”的旗号,将自己包装成很“环保”的电力企业,至于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成本,则推卸给市民承担,俨如两电大排环保筵席,却要市民埋单付钞。
可惜的是,从港府与两电“过招”,以至面对港铁甚或的士业团体,政府对这些既得利益往往都显得投鼠忌器,仿佛政府的存在,就是为了向上市公用事业的基金股东,甚至只是炒卖牌照的的士车主服务,并非以捍卫香港社会大众福祉作为施政依归。为何香港社会充斥著怨气?与其批评反对派处处于政府对著干,一众政府高官不如好好反省到底自己是为谁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