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政府须正面回应诉求 勿让街头抗争酿大祸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周五(6月21日)大批市民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入夜后更气氛一度升温,令外界担心会发生大规模冲突,现场有如随时引爆的火药库。就此,解铃还需系铃人,政府不能躲在新闻稿后,而必须站出来回应群众诉求。特首林郑月娥尤其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全面了解民怨何来,并且还原6月12日金钟大冲突的真相,让社会能够真正复和。

周五入夜后,包围警总的示威者情势高涨,不时传出有人希望冲入警察总部的消息。社会均明白,擅闯警署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可能会引发警员以强大武力回应。以“危机一触即发”来形容现场情况,亦不为过。

示威者固然务必保持克制。但另一方面,政府及警方的回应亦很有问题。须知道示威者于早上已经包围政府总部,但政府的回应只是暂停政总运作;到他们包围警总、要求与处长卢伟聪对话时,警方亦没有作出正面回应,只是任由示威者聚集。

政府在晚上发声明表示,尊重市民游行集会的权利,重申当局已停止《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明年7月条例草案将自动失效。然而,政府没有正面回应示威者的诉求。

首先,关于暴动定性的问题,6月12日警方草率地将冲突定性为“暴动”,特首林郑月娥亦如是说,显然是言过其实,引发社会不满。警务处长卢伟聪后来试图淡化争议,但却含糊其辞,不愿明确区分法律层面的暴动罪与属于政治定性的暴动。“01观点”此前已指出,政府应该撤回“暴动”这个轻率定性,卢伟聪和特首林郑月娥理应坦然承认用词不当,消解民怨。二人为向建制派支持者交代,而坚持不为之,任由民怨升温,有欠妥当。

其次,示威者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6月12日清场行动,亦有理可持。正如“01观点”已指出五个原因,包括现有的投诉机制不获信赖、有警员不展示编号、事件涉及警队政策及部署等,当局实应设立委员会彻查。一方面,查明真相,有助社会实现和解;另一方面,提出适当的问责,并完善警队相关机制,可让警队重拾公信力和尊重。

不只是示威者如此要求,大律师公会亦对警方的清场行动表示关注,要求政府成立委员会。政府在情、在理,均应该面对社会合理诉求,而非发一、两份声明了事。若果因为政治等原因而不肯让步,不能以理服人,以为示威者会在街上和平散去,只怕是不负责任之举。要么,警民对立升温,后果可能不堪设想;要么,不满声音只是暂时潜伏,到下一个时机再爆发时,只会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