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甚么我们需要独立委员会彻查612清场行动
警方在6月12日的金钟清场行动备受争议,中信大厦外的催泪弹更几乎酿成人踩人。事到如今,政府须拿出勇气,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还原当天真相。
因为现行机制不完善
“我们有一个很完……一个既定的投诉机制。”警务处处长卢伟聪6月17日被问及警员涉嫌违规时,似乎想以“完善”来形容投诉警察的机制,也即刻改口为“既定”。
目前的投诉机制分两层。首先,市民可向投诉警察课投诉,但处理投诉的人也是警察,可谓“警察查警察”。若市民不满警方的调查,可再向监警会投诉,然而监警会只能审核警方的报告,本身没有调查权,因此被视为“无牙老虎”。
所以,社会不相信这个“既定的投诉机制”,并非无理。监警会主席梁定邦也表示,若然政府就事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他会支持。
因为有警员不展示编号
其次,市民投诉警方,举证责任在投诉方,他们需要拿出证据。但问题是,很多时候他们连对方的警员编号都不知道,基本上是投诉无门。举例说,立法会议员谭文豪曾在添马公园遇上便衣警察截查,对方不但没有警员编号,连委任证也交不出来,根本不可能知道这批警员的身份。
再者,6月12日清场行动中的特别战术小队(俗称“速龙小队”)施放催泪弹、向示威者挥动警棍等,但他们的制服没有警员编号,而且不少人戴上面罩。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事后解画,声称因为制服设计没有空间展示编号,更是侮辱香港人的智慧。第一,若然此事必要,制度设计就当配合和迁就;第二,过往速龙小队的制度也曾展示编号,李家超难以自圆其说。
正正由于当天的速龙小队没有编号,市民就算跑到投诉课,也可能没有足够证据,指证某位警员涉嫌不当使用武力。故此,成立一个可以传召证人及搜集证据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方为上策。
因为涉及警队政策及部署
速龙小队没有编号,是警方刻意的政策;若然没有合理解释,这政策只会容让警察避过责任。问题是,市民可以如何投诉?这已经不是个别警员涉嫌违规的问题,而是警队在决策上可能出了错,非现时的投诉机制可处理。
更重要的是,6月12日清场行动的部署,亦可能有问题。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中信大厦外,警方在示威者的两边施放催泪弹,令夹在中间的示威者无路可逃,人人争相走进中信大厦。若然示威者未能保持冷静,警方行动很可能已经酿成人踩人惨剧,多人受伤送院,甚至有人送命。这个部署,是警队哪些指挥官负责的?他们有否评估风险?这些必须问责。
再者,警方亦被指在当天下午约3时,刻意在立法会示威区撤退,引诱示威者向前冲击;当示威者使用武力时,警方大幅升级,以过度和不必要的武力回应;警方不知哪来的资料,知道示威者在医院急症室被将之拘捕。种种指控,全都不是一两个前线警员的问题,而是直指警队高层指挥。
讽刺的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被质问的时候,只推诿“现场指挥官”,却从来没有人知道是哪些指挥官,作出哪些决定。单靠警队内部检讨,只怕不能服众。更适合的做法,是交由独立委员会彻查,传召当天的行动指挥官问话,公开《警察通例》和《警察程序守则》细节,方能是其是,非其非。
因为社会需要和解
众所周知,6月16日破纪录、逾百万人大游行,其中一个触发点正是警方在6月12日的清场行动过份暴力。部份人更加仇视警察,以“黑警”等方式称呼他们。游行期间,每逢遇见警员,亦报以喝倒彩。
另一方面,社会上仍有不少声音支持警队,认为他们对待示威者的方法合情合理。故此,社会的撕裂不只是市民和警方之间,亦是市民和市民之间。
对于这两方面的矛盾,社会若要实现和解,就必须查明真相;以事实为基础,判断各方面的责任。若有市民涉嫌犯法,警方的调查和拘捕,相信足用;但若有警员涉嫌违规,社会缺的正是独立涉嫌违规委员会。
因为要重建警队公信力
最后,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并非先入为主的假设警方必然有错,要有高层甚至处长问责下台。不,委员会的首要任务乃是还原当天的真相,从而分辨谁是谁非。而且,这对警队本身亦有利无害。因为目前,社会——特别是网络上——对警方的质疑和批判愈来愈多,警队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若没有权威的调查报告,警方只会百口莫辩。
委员会查明6月12日清场行动的真相,提出适当的问责,并建议将来如何完善警队相关机制,让警队重拾公信力和尊重,最终警队也会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