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社会怨气再次大爆发 政府应设独立委员会调查成因
自2014年雨伞运动爆发以来,不觉间已过去将近五年。不少市民误以为在经过政府强势遏制之后,香港的社运动能已大为减弱,现届特首林郑月娥在2017年上任之初,迄《逃犯条例》风暴之先,其治下的香港也确实予人风平浪静,甚或市民已对政治议题趋于冷感的假象。
更何况,自去年陈凯欣击败李卓人,于九龙西立法会补选获胜以降,政府及建制派正式坐拥大权,泛民影响力式微。惟“01观点”早已指出,政府不应以此沾沾自喜,如果官员不改变政治理念上的偏差、执行上的无能,全面执政只不过是将其无能进一步袒露人前,造成管治危机。如今看来,竟不幸而言中。
社会危机升级 须了解背后成因
回想五年之前,示威者占领马路已造成社会上激烈争论。但五年后的今天,已无人再讨论占领马路是宜或不宜,甚至示威者本身也不再如伞运一般,纠结长期占领,而是主动选定时机,以一日甚或一夜为单位,即日“三罢”动员、占领、包围、冲撃;而警方运用的武力也明显比伞运升级,单6月12日,就发放了超过150颗催泪弹、20发布袋弹及数发橡胶子弹,数量远超过整个伞运期间。
社会冲突矛盾不断升级,政府不应再将头埋在沙中,而忽视背后的社会深层次矛盾。事实上,早在2016年旺角骚乱过后,社会就有声音要求政府为事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检讨冲突爆发的深层次原因,而非只对犯众进行刑拘。可惜时任特首梁振英凡事以斗争为先,鼠目寸光,不顾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拒绝成立调查委员会。梁振英当时认为不能将旺角骚乱中60多名“暴徒”的极端行径,放大到全社会问题。如今看来,他只不过是将社会怨气积压,祸延他人,实在不值得取法。
回顾过去港英时期,每逢社会发生较严重的骚动,政府多会设置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发生原因、对社会影响及改善建议。举例来说,在1956年造成大约60人死亡、逾300人受伤的“双十暴动”,事后的检讨报告分析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尤其是导火源头——徙置区的人口密度“大约必为世界上最密之地”,若有交通失事、口角相争,即可有过百人聚集,若数分钟内不处理好冲突,可集结以千计的人群;此外,该处又聚集了一群为中国时政所害、被迫逃乡来港的国民党支持者,他们的生活水平顿挫,一旦发生乱事便如干柴烈火,自可想见。
除了“双十暴动”,更为社会熟知的则有“六七暴动”。事缘1967年5至12月香港左派发动对抗港英政府的行动,由工人运动渐演变成土制炸弹袭击,伤及无辜平民百姓的暴动,造成1,936人被检控、802人受伤,51人死亡的严重社会动荡事件。在乱事未完之时,时任港督戴麟趾已下令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传召示威者和访问逾300名被定罪者,写成长达167页的《一九六六年九龙骚动调查委员会报告书》(报告书)。
政府建立认受性不可依赖个人能力 须与市民建立实质联系
报告书留意到15至25岁的青年人是骚乱的活跃分子,故特别研究青年政策、调查参与者的动机及前因后果。在“骚乱的教训”一章,又探讨在政治、经济、教育、住屋、社区政策方面,市民所面对的困境及压力,为政府提供改善建议;更开宗明义地指出,政府中央集权,缺乏下情上达的机制,与市民有隔阂,特别是年青人对香港无归属感。
虽说今天的香港与“六七暴动”时已是不可同日而语,但我们仍可注意的一个共同点,是政府同样面临认受性危机。我们必须指出,一个政府要有认受性,并不能只视乎个别政府首长的能力,而是政府须确实承担起民生责任,与市民建立实质的联系,如此其“认受性”才有坚实基础。在港督麦理浩(任期1971年11月至1982年4月)治下的70年代,就吸取了“六七暴动”的教训,开展各项公共及社会政策计划,如推行九年免费教育、十年建屋计划、社会福利五年计划、医疗服务扩展,以及筹建集体运输等等。
香港自回归以来,港府推动“小政府”治港方针不遗余力,但其遗毒除了让市民民生深受其害,同时政府亦自戕其“认受性”。港府如要重建与市民的信任和联系,更应借着这个机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与市民“相看两厌”的原因,并对症下药,则未尝不是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