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嘥鬼”促市民监督玻璃樽回收 产业支援还欠政府决心
日前有市民拍得观塘区屋苑有清洁工将玻璃樽当作一般垃圾倒入垃圾收集车,清洁服务承办商解释,回收商回收次数不足而导致卫生问题,已指示工人停止有关做法。当然,回收商受政府项目资助,在监察及完善地区回收措施上责无旁贷,不过,目前回收机构面对不少行政困难,政府有责任加强配套,支援整体回收产业链,并助市民建立回收习惯。长远而言,在提高玻璃回收率上,政府必须展示决心,采取更进取的奖惩机制,鼓励市民回收。
屋苑玻璃回收成效不彰 回收产业链缺支援
环保署上周三(三月二十七日)回应指,确认相关人士为该屋苑管理处负责屋苑清洁的承办商人员,并已就事件促请屋苑管理处作出改善,包括加强监督其清洁承办商人员处理如玻璃樽等回收物料,屋苑管理处已就今次事件向其负责屋苑清洁的承办商发出警告。另一方面,为该屋苑免费提供玻璃樽回收桶及玻璃樽收集服务的“绿在观塘”营办团体亦已与该屋苑管理处跟进事件,并会商讨如何加强屋苑对其清洁人员的指引及培训。
不过,清洁服务承办商解释,因负责回收玻璃樽的承办商回收次数不足,为免玻璃樽堆积引致环境卫生问题,才出现有关情况,已指示工人停止有关做法。因此,回收商在支援清洁服务承办商的同时,亦不应忽视自身管理问题,回收商受政府资助推展及执行回收,则有责任在收集及运输上完善服务。
回收玻璃成清洁问题,或与市民回收习惯有关。市民将一般垃圾弃置于玻璃回收箱的情况仍时有出现,去年有报道指地区街道的玻璃回收箱长期填满一般垃圾,而政府委聘的玻璃管理承办商亦曾指出回收的玻璃樽有用剩的酱料、饮料、香水,污染可回收玻璃樽,以致干净回收效果未如理想。前线回收工作出现困难,除了提供资助,政府亦应以配套协调及监察地区项目的成效,如为不当丢弃废物设检举制度、广设“天眼”、加强宣传洁净回收等,让地区回收有效实行。
生产者责任制拖延逾四年 提高回收率考验政府决心
屋苑玻璃回收推行至今已超过八年,2010年12月环保署与房委会在东九龙的公共屋邨推行玻璃樽源头分类回收试验计划,至去年已扩展至168个公共屋邨及950个一般屋苑,由非政府机构推行的自愿性回收计划亦覆盖至一千二百多个屋苑。虽然计划推行之初,玻璃回收量曾有显著上升,至2012年约一万八千公吨,但其后每年回收率均维持在约八千至一万一千公吨。据环保署统计,2017年每日平均有291公吨玻璃樽弃置在堆填区,即全年接近11万公吨,但同年回收玻璃总量仅达11,000公吨,回收率仅约一成。
事实上,政府已计划推行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多年,并原定今年实施。去年7月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每公升的玻璃饮料容器将收费1元,涵盖酒精、奶类及有汽饮品,所有向本地供应以玻璃容器盛载饮料的供应商,包括入口商,均需缴费,当局会按“污染者自付”原则,将由饮品制造商及进口商收取的循环再造征费,全数用以支付收集及处理玻璃樽废物的开支。
不过,环保署最新评估指,因规例草拟过程的技术细节未完善,计划或仍需延至明年上半年实施。其实政府早于2005年提出饮品容器生产者责任制,2013年为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咨询公众,2016年立法为计划订下法定规管框架,即自立法会通过玻璃樽征费法例至今拖延逾四年仍未落实。
再者,新政策下,入口商只需缴付征费,没有诱因令其主动回收玻璃樽,收费亦可能转嫁到消费者,政府应采取更积极的措施。“01观点”早已指出,政府须针对废物弃置加强回收的奖惩机制,另外又可参考环境局今年将内试用逆向胶樽回收机,配合按樽制及现金回赠,进一步提高回收率。政府须为提高回收率展示决心,实施征费计划之余,从多方面支援整体回收产业链,并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