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发展商高层求“手下留情” 政府纠正楼市歪风有望?
《香港 01》在本周一(11 日)获悉,运输及房屋局最近跟政党会面,交待征收一手楼空置税的条例草案详情。草案订明,空置期是由发展商取得入伙纸一年后计算,而发展商不能藉出售物业给关联公司避税。有发展商代表高呼政府“手下留情”,暗指草案有一定效力。然而,政府不应奢望单靠一手楼空置税一劳长逸,必须直面忧虑,对症下药。
政府去年六月公布引入一手楼空置税,向空置超过一年的一手物业征收额外差饷,地产业界争论如何定义空置。消息指出,政府推出两项措施,让空置税更能发挥效用:其一,关联交易的单位仍当作一手楼;其二,而空置期由获发入伙纸逾一年起计算,方向正确。
内部转让、按入伙纸计算 具一定阻吓力
先论前者,过住曾有地产商把一手单位,透过内部转让,卖给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再放租,避开《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监管,或者制造交易假象,静待良机放售。在政府建议开征一手楼空置税后,业界随即质疑内部转让的风气会否愈趋普遍。政府打算列明关联交易单位仍为一手楼,相信能阻止假出售真丢空的状况。
再论后者,政府以发展商取得入伙纸一年后计算空置税,而非取得满意纸起计算。须先说明,入伙纸证明单位结构安全并适合居住,满意纸证明发展商完成所有批地条款,例如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齐备。一般而言,发展商会先获批入伙纸,再在半年至一年后获批满意纸,之后才交楼给买家。
若果政府容许发展商在获批满意纸一年后才计算空置税,发展商就有机会控制申请满意纸时间,即使单位能够入伙,但也不申请满意纸,延后货尾销售时间。用入伙纸获批一年才计算,发展商的“走盏位”较少。
究竟传出的方案有没有阻吓力,市民可以留意华懋集团代表的回应。该集团有落成楼宇多年不卖,待旺市出售单位赚钱的往绩,销售部总监吴崇武在本周二(12 日)公开回应,希望政府“刀下留人”、“手下留情”,特别指难以在取得入伙纸后一年沽清豪宅。
若然空置税真的没用,他大可以回应草案“多此一举”,由此看来,空置税并非没有阻吓力。再者,豪宅市场或许跟中小型单位市场有别,但并非完全割裂,豪宅市场能够影响整体楼市,豪宅买卖不能豁免一手楼空置税条例。
当然,发展商仍有办法故意规避税项,例如直接放租单位给员工超过半年,或如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担忧,发展商会找人成立公司持有物业。就此,政府要信守承诺,要求发展商向差估署提交文件,查核有否异样。
空置税并非独步单方 须更多法例、查核补足
即使如此,空置税草案仍未滴水不漏,忧虑仍在。正如中原集团创办人施永青说,发展商可以拖慢动工进度,以延迟申请入伙纸时间,长期减慢单位供应。不过,政府在出售地皮给发展商时签订“建筑规约”,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取得入伙纸,违者罚款,发展商回旋空间有限。当然,政府不应随便通容发展商延长施工时间,自毁空置税效用。
诚如“01 观点”早前建议,政府可以再施加一条保险线,在预售楼花同意书时加入新条款,订明同意书有效期为六个月,地产商须于限期内推出所有单位,否则须向地政总署申请延长同意书的有效期。
无可否认,新法例会带来新的行政程序,加重差估署、地政总署、屋宇署的把关压力。然而,今天楼市失衡,而发展商出尽奇招诱导市民置业,例如招标、折扣回赠、甚至二按“呼吸 Plan”,罄竹难书。发展商扭曲市场,政府理应及早匡正。一手楼空置税立法,绝不嫌迟,而要增加空置税的威力,尽用香港的楼房资源,政府必须着手为二手楼空置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