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楼空置税助打击住宅闲置 效用有限 房屋分配仍不公义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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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私人出售市场,除了确保房屋供应充足,更要规管地产发展商行为,谋利之余不能牺牲市民利益,更不能因为“尊重”扭曲的市场而令经济出现系统性风险。诚然,单靠一手空置税,或许确难以平抑楼价房租,但作为系列政策之一,却有望稳定市场,作为单一政策,也或可加快取用楼房资源,制止地产商囤积居奇,协助调控楼市,值得支持。不论政府这次是故作姿态还是诚心启动系列改革,地产商均深知征税势在必行,其代表组织地产建设商会(地建会),唯有跟政府商讨开征条件。就“往绩”论,官员常受压于地产商,甚或轻易低头。在空置税问题上,若政府认为空置量太多不健康,就不能轻易退让,更应进一步推行二手楼空置税及土地囤积税,以维护市场稳定发展。

本港楼价早已去到“坚离地”水平,楼市升势多次“勇夺”全球第一。(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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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免建议削弱税收效力 政府勿照单全收

政府和民间批评现时空置量逐渐上升,本年3月底存有9,000个单位,其中有2,000个在2011年至2015年落成,也就是已然囤积3至7年。地产商囤积单位,多因销售手法所需,希望以饥饿营销的手法,制造一手单位供应少、需求大的假象,进而在不同的销售阶段中,逐步推高同一项目不同期数的价格,务求利润最大化。

面对政府规管可能带来的盈利障碍,地建会日前发表声明,一手空置单位量对比全年一手单位成交,只是少数,囤楼一说不实。但若政府坚持执行,就要设多项豁免。然而,如果政府全部采纳,就等同法例未来三数年不会生效,无法解决当下问题。空置税就沦为无牙老虎,不足为惧。

如何定义空置,是争议焦点之一。地建会主张计算空置应由取得满意纸或转让同意书起计算,而非由入伙纸计算;而采用此方法,空置单位只剩下约3,000个。待配套措施和安排销售完成后才计算空置,不无道理,但正因为取得入伙纸至取得满意纸之间的时间多变,地产商容易控制申请满意纸的时间,人为减少“空置”时间,从而避税。事实上,地产商一般能估算分别取得入伙纸和满意纸的时间。那么,政府可以用取得入伙纸一段时间(例如9个月)后才计算空置,较为合适。若用这方法计算,受影响的单位应多于3,000个。

地建会又建议剔除诸非大众市场单位,出租和服务式住宅单位,以及地产商已尽力推售的项目。组织希望受规管楼宇愈少愈好,不过,豁免三者也大大削弱法例效力,政府不宜放行。首先,豪宅也是房屋存量一部份,空置一段长时也是浪费资源。再者,豪宅仍是整体楼市重要指标,香港没有严格区分楼宇市场,“捂盘惜售”豪宅容易擡高价格和租金,中小型单位也水涨船高。豪宅不获豁免,有助减少市场错误信号。其次,政府不应豁免出租单位,反而要防止地产商假意出租规避法例。过往曾有地产商把一手单位,用内部转租方式,卖给旗下或关联公司作为租盘,静待放售良机。业界不能对此行为视若无睹。反过来说,如果把此等单位拨回一手类别,空置数目相信会增加。第三,如何证明“尽力推售”?高价开售导致乏人问津,算不算尽力?为免挑起不必要争拗,政府不应接受此要求。

田北辰对政府即将推出的空置税只规管一手楼感诧异。(翟睿敏摄)

累进税款具阻吓力 转嫁买家一说属夸张

地建会抛出的宽免措施,大部份也有利单位闲置,降低空置税效力,政府不可轻易就范。另一个关键是税金,盛传以差饷倍数征收。业界纷纷批评,地产商更声言可把税金打进楼价,转嫁给买家。根据这种说法,征税或徒劳无功,甚至加重买家负担。

税金当然要有阻吓力。区区每季三数万元,岂能令地产商“肉痛”,加快推售单位?若果以累进方式征收款项,即空置时间愈长、征收差饷愈多,地产商就不能全数转嫁。假若地产商觉得无利可图,减慢投地意欲,政府好应该顺势将之改划做公营房屋;若地产商改以相对合理价格促销,则减轻市民置业负担——即使只是一小部分。怎样说,也是利多于弊。

另一方面,正如上文提及,不少人预计地产商会拖延申请入伙纸及满意纸的时间,推迟计算空置的时间。要是情况属实,地产商希望“货如轮转”的说法就不攻自破。因此,政府需要加紧监察地产商有否借故拖延落成入伙。现时政府一般规定地产商在指定期限前,完成建屋并取得入伙纸(一般为4至6年),违者罚款。在此之上,政府应采纳公民党的倡议,继1997至1998年后,再次推出行政措施,在预售楼花同意书时加入新条款,订明同意书有效期为6个月,地产商须于限期内推出所有单位,否则须向地政总署申请延长同意书的有效期。

有消息人士透露,政府有意修改现有《差饷条例》,一手楼空置税将以累进方式征收差饷,即空置时间愈长、征收差饷愈多。﹙资料图片﹚

二手空置有低估之嫌 空置税不应局限一手

有报章引述地建会发言人,指倘若开征空置税,则应同时针对二手物业,否则不公。也许地建会在说晦气话,但平情而论,空置住宅单位,不应区分一手二手。正如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说,有外国城市也执行二手物业空置税,具先例可援。这主要靠业主申报名下主要自住物业,其余物业就若非出租,过了一段时间后就归入空置。政府可以抽查单位的燃料或水电用量,或者邮寄文件,监察业主有否虚报。这会加添业主报税时的麻烦,或会误中副车,政府需要设立审核和上诉机制,但整个制度非不能操作。

本地的整体空置单位比率未必如地产商声称般低。根据2017年版的《香港统计年刊》,2016年有273.4万个永久性房屋单位,统计处推算2016年有249.9万家庭住户,就是说,香港的单位足够现有家庭居住有余。观乎《2016中期人口统计》,有人居住住宅的数目为252.6万个,比截至2017年3月的单位总数少近21万个。这样得出的空置比率达7.98%,这较地产商援引《香港物业报告2018》的3.7%高一倍,两者相差近10万个单位,超过9个沙田第一城的单位总数。这里提及的数字或受统计口径影响而无法作准,政府长远有需要提供一个更可靠的数字,以供社会有效讨论空置问题。但事实是,纵使我们采取较低的数字议论,3.7%空置率乍听很低,但其实际数量已达42,940个。如果能够释出一半的空置单位,其数量已多于一年的私楼供应量。社会不能忽视这批潜在供应。

陈克勤批评空置税是“花招”,又指空置税纯粹针对发展商,二手楼的空置单位不受影响。(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囤积闲置土地不能遗忘 重新分配刻不容缓

我们不能放过最大规模的闲置资源——土地。恒地、新鸿基和新世界三大地产商就积存了超过800公顷农地。据《2030+》规划估算数字类推,如果动用当中560公顷土地,足以建造60万个公营房屋单位。政府应促使私人地产商,主动或被动地把土地交回政府,令政府可以建立足以支援社会长远发展的公有土地储备。除了动用《收回土地条例》和禁止所有农地转屋地的补地价申请外,设立土地囤积税也是一途,若购入土地超出一定时间不开发,政府可强制回收土地或征重税,收入同样用作兴建公营房屋。

在土地大辩论中途,特首林郑月娥及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高调谈论一手楼空置税,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质疑政府转移视线,避开棘手的私人游乐场用地、公私营合作发展争议,党友涂谨申也在日前行政长官答问会批评征税“整色整水”。征税声音早已存在,上届政府拒绝,到本届政府才放风有意推行。征税方向正确,但单靠征税就大增单位供应是不切实际。面对质疑,政府不能只推出一招半式回应民怨,也不应相信独步单方,而是多管齐下,在提升港人住屋权利、扩大公营房屋比例、分割住用和商品市场、政府重掌土地发展权等着手,抑制地产商操控,结束港人长期土地楼房分配不公乱象。

外地征收空置税/非自住物业税项例子温哥华:在2017年1月开始,业主须每年年初申报,非自住及每年租出不多于半年的物业需要缴税,税金为应评税价值1%。收入用来支撑可负担住房的兴建开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在2018年1月开始,非自住及每年租出不多于半年的物业需要缴税。业主须每年年初申报,税款为政府评估物业价格的1%。台北:没有空屋税,但对非自住之住用房屋额外征税。两户或以下者每户收房屋课税现值2.4%,持有3户或以上者每户收3.6%。市政府去年首次运用水电用量及房屋税籍资料评估是否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