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英联邦医生呼声高 医生业界听到吗?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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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组织“杏林觉醒”成员黄任匡及医管局前主席胡定旭先后表态,支持引入英联邦医生,缓解医护人手不足的燃眉之急。对于这个呼声及其深层次的意义,一直抗拒放宽执业门槛的医生业界,听得清楚吗?

随流感高峰、医院爆满,恢复引入英联邦医生的呼声,近日愈来愈多。不少人认为,既然在1997年前英联邦医生在港执业也没有问题,不见得质素参差,恢复旧制理应切实可行。

在理念上,引入外地医生以补香港医护人手之不足,实为正确之举。但是否要独让英联邦医生豁免执业试,而不包括其他高水平地区的医生,这一点宜慎重考虑。回溯历史,必须先知道为甚么在1997年,香港要取消英联邦的免试资格。

医管局前主席胡定旭表示,政府可考虑恢复免试承认英联邦医生资历,纾缓目前公立医院医生的“人手荒”。(资料图片)

香港医生资格由英国决定

首先要厘清的是,并不是所有英联邦地区的医科毕业生,都可以自动在香港执业。众所周知,英联邦包括多个英国前殖民地,部分的医学发展水平未必很高,甚至远低于香港。如果凡英联邦的医生都能在港执业,应该早已引起社会不满。

其实,根据回归前的《医生注册条例》第7条,共四类人可以在港执业:

香港医学学位持有人
英国、爱尔兰或认可英联邦地区的医学学位持有人
执业学位持有人
医学学位与香港互不认可,但获英国医务委员会承认注册资格

除了执业学位之外,其余三种资格都取决于英国医务委员会(GMC)。例如,香港大学医学院的医学学位,是沿袭香港西医书院以前获得GMC的认可;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在1980年代成立后,亦要向GMC申请认可学位;又例如,“认可英联邦地区”,根据第2条的释义,指的是获GMC认可。

临近1997年,香港积极去殖民地化,连带医生业界也要检讨这个注册做法。除了在名义上不再依附英国的权威之外,时任香港医务委员会主席麦列菲菲亦举出多个实际原因,包括香港有常见的疾病及社会处境,英国的考核标准未必适切;GMC若有任何改变,香港都要随之配合,实际应用上有一定难度等。

于是,立法会修订《医生注册条例》,英国、爱尔兰或英联邦地区的医生不可自动获得执业资格,须先通过香港医委会的执业试。

回归前的《医生注册条例》第7(1)(b)条,列明认可英联邦地区的医科学位持有人可在港免试执业。
1997年修订《医生注册条例》时,梁智鸿反对让已负笈英国的医科生将来豁免执业试,并否认这是医生业界的保护主义。(资料图片/翟睿敏摄)

不宜有不公平观感

除了香港医学自主之外,修例背后还有另一个社会因素:中国医生的认可问题。

过去多年,部分在中国习医的人南来香港,有的成为社团医生,有的始终不获认可。除此之外,亦有部分香港人会北上学习,取得医学学位,但他们回港后仍要另考执业试,与从英国或英联邦地区回来的医科毕业生,待遇大不同。

虽然政府在回归时修改《医生注册条例》,令“英归派”不再享有豁免资格,但由于缓冲期至2002年,助修例前已负笈海外的医科生顺利过渡,在那几年之间,社会上不时有“中归派”发起示威,埋怨政府差别待遇、歧视中国医生云云。

多年过去,英联邦医生自2002年起不再免试执业,外地医生来港考牌的人数持续偏低,加上两间大学一度削减医科生学额,及求诊人数节节上升,多个因素夹击之下,香港社会再次出现引入英联邦医生的呼声。但是,如果要走这步,当年的考虑因素,其实至今仍然成立:(1)如何保持香港医委会的专业自主,而非将执业资格的决定权交给英国GMC?(2)如何回应中国甚至其他地区医生的诉求,不至有不平等待遇的观感?

有医生组织发起申诉大会,向当局表达诉求。(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医委会早应主动改革

其实,社会有声音支持引入英联邦医生,展现出的是对他们的医学水平和GMC有信心。说到底,这应该是一个择优而录的决定,而非单以地域出身作为豁免准则。若然如此,正如《香港01》曾多次指出,香港最应该做的是仿效新加坡做法,设立一个豁免资格清单,豁免高质素医科院校的毕业生。这份名单以医学水平为客观考虑标准,不是凡英联邦地区、凡GMC认可的,香港就必须认受,内地院校是否合乎资格,亦作公平衡量。而豁免外地医生的执业试,不必然会拉低香港医疗水准,关键还看豁免资格如何制定。

欧美不少医学名校,比起香港的还要水准高一截,但即使他们愿意来港执业,也要再考执业试,这是当前制度的不合理之处。若然医生业界愿意主动改革,既可保留自主权力,亲自制定豁免清单,亦可一洗多年以来的保护主义污名,以示他们欢迎全球医疗人才。对社会及对业界,都有利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