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察】违法倾倒猖獗 回收链未成熟 垃圾征费能否实践仍存疑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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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日前修订了都巿固体废物收费的安排,包括扩大按袋收费的范围、取消“按桶收费”、支援综援户、成立外展队执法、中央收集废胶樽、监督厨余回收等。社会下一步要面对的是立法和执法过程的问题,为确保整个收费制度顺利展开,达到减少废物和污染者自付的目标,政府必须就此交出清晰答案。

垃圾征费讨论逾十年终有定案,但一旦实施令人担心或会衍生非法弃置问题。(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香港每天生产9,000公吨垃圾,堆填区亦已近饱和。相比起台北、首尔、东京等大城市,香港垃圾征费的步伐落后得多,迄今只由差饷、胶袋征费、堆填区入闸费收费,实难以促使工商界、市民大量减费。
 
政府计划在2019年底实施垃圾征费,在今年3月公布实施细节。家庭、商户、回收及运输业界表达不满,指执行后会导致混乱。首先,按原来设计,私营收集商派出的垃圾车,进入堆填区时收取“入闸费”,企业要预备大额垫支费,阻碍现金流动,而用户只会平均摊分付费,未能污者自付。第二,作为过渡措施的按幢按桶收费方式,既多一举之余,亦对产生较少垃圾的住户不公平。第三,政策未有考虑到基层的负担能力。
 
环境局上周宣布改订措施,重点是扩大指定垃圾袋的适用范围,取消按桶收费,资助综援受助人,减少民间的反对声音。然而,局方却未有正视关注执法问题,尤其是非法弃置,以及发展回收再造行业,令废物不落地,有出路。

垃圾征费下,市民及商户需以指定垃圾袋弃置废物,但综援人士可获津贴。(资料图片)

政府承诺会以罚款、应用程式举报、观察员网络,以至跟乡议局及村代表合作执法。我们固然期望此等方法奏效,然而现时在街道、后巷、回收筒丢弃垃圾,郊野弃置建筑废物的情况已经随处可见,新界大量的泥头山仍未还原。政府尚且未能杜绝,何以保证当垃圾征费实行,公共垃圾箱减少后,回收箱变垃圾箱、违法弃置将会有所收敛?
 
有论者提出仿效台北和首尔,设立民间举报制度,举报者有奖赏。奖赏制度或许有效,惟毕竟此举在香港是新尝试,究竟会减少乱丢还是制造更多民众对立,难以预料,故宜在垃圾征费推行一段时间后才考虑是否引入。无论如何,政府必须立刻增添人手打击乱弃废物,尤其是郊外弃置,禁止日常垃圾混入建筑废料,建立公众对日后垃圾征费的信心。当工作量大增,政府也应有适当措施平息食环署清洁工人的压力。
 
不少人提出有市民会照用一般垃圾袋甚至仿冒胶袋载垃圾,而不购买指定垃圾袋。我们可以参考台北市和新北市为例,两市政府规定伪造、贩卖专用垃圾袋者判刑及罚款。实行至今,纵有违法事件,但尚未至于令制度崩溃。

“垃圾”分类后,街坊会送到回收商,便化成可再用的“资料”,而非垃圾。(不是垃圾站Facebook)

《01观点》早前指出,垃圾征费只是资源循环利用的一个步骤,减废才是目标。可惜,香港的回收行业一直仰赖内地市场,加上本地回收链阻碍重重,物流成本贵,不利回收商大量收集物品再造。在2015年,家居废物的循环再造率只占25%。尤有甚者,过往媒体发现废纸、废胶和厨余最后也被送进堆填区,违反原意之余又浪费市民的环保心意。政府对业界的资金援助,要么不见效,要么不足够。
 
政府最近提出更多补救方案,希望完善回收产业,例如上月预留7,000万元支援回收商购置货车和处理塑胶的机器,又提出中央收集废胶樽,增建厨余厂,增加绿色采购等。政府也寄望日后落实的生产者责任制,鼓励吸纳源头回收。即使如此,方案未够全面,土地不足仍然困扰业界,而面对每天厨余达3,600多公吨,但渔农业只占本地产业一小部份,香港有没有能力吸收?政府需要有更多答复。

减少垃圾是全民责任,不宜再拖。随著垃圾征费实施日期渐近,近月有一些屋苑试行计划,其中大埔明雅苑的成效不错,四个月来垃圾量比以前减少24%,回收量大增八成。民间自发群组“不是垃圾站”,在元朗街头做垃圾分类及回收,数量远超公帑支援的“绿在区区”,这证明港人有能力推动减废回收。当然,我们绝不宜低估执行垃圾征费和处理的难度,尤其要配合执法和回收产业。其他实行同类政策的城市,初期也有不少反对声音和漏洞,需要时日改进,相信香港也不能幸免。香港政府需要汲取外地经验,减少阵痛。办不好的话,市民就不会跟从制度,只能眼巴巴看著垃圾围城,实非社会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