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垃圾征费的挑战 从来不是执法问题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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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公布家居垃圾收费的建议实施安排,若条例草案得立法会通过,最快会于2019年下半年实施。社会着眼点似乎仅在于执行上所遇到之困难,如非法弃置、使用非指定垃圾袋等。这些问题政府固然需要正视,但更值得思考的,是在征费实施后如何开展下一步措施加以配合,达致征费的真正目标──源头减废。

政府建议市民使用这种印有“大嘥鬼”的指定垃圾袋弃置垃圾。(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执法问题仅属枝节 台韩经验可借鉴

按现今的废物增长速度,香港3个堆填区快将不胜负荷。若要缓和堆填区压力,须得从源头入手,减少弃置量。政府是次“寓禁于征”对家居垃圾征费,可谓是正确的起步,征费实施后,每个家庭每年须缴付300多元,对不少家庭而言,这笔开支虽属可负担范围之内,但想及每年要将数百元“当垃圾掉”,自然觉得花得冤枉,故征费有望稍为改变一些市民多年来所养成的弃置垃圾习惯。

虽然有一些市民担心,实施垃圾征费后,或会衍生违法弃置垃圾等执法问题。但观乎其他国家与地区,例如台湾与韩国等经验,垃圾征费所带来的执法问题,只是一些技术上的枝节,当局当然应予正视,但现实环境上并非无法处理。

相比执法问题,垃圾征费带出一个更值得关注的议题,就是当市民减废意识提高,更愿意作垃圾分类回收,以减轻垃圾费的支出之后,意味着有更多的可循环再造废物需要处理。但是,以香港目前的状况,到底有多少被分类的垃圾,得以循环利用?还是市民努力做好分类的可回收废物,因为欠缺回收商吸纳,最终又“殊途同归”,被弃置于垃圾堆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