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抵制、撤资和制裁”以色列 群众力量解放巴人?
以色列逾半世纪的歧视和种族隔离政策,不但使巴勒斯坦人的生存空间渐渐缩窄,就连抗争手段也虚耗得所剩无几。过去,巴勒斯坦由正式的军事冲突,到援助非政府组织的发动恐袭,再到上书联合国控诉以色列的霸凌行为,都不见得可迫使以色列遵守国际法的规范,还巴人应有的基本人权;反而,以色列对国际社会的压力更以“拖字诀”,以换取更多时间吞并更多土地,好让终极谈判时能拿出最佳筹码,迫使巴人接受失去大片领土的现实。
在国力极不对等的局限下,巴人叫天不应,叫地不闻,已难奢望国内法和国际治理机构能够解决。但与此同时,以暴力来唤醒国际社会的关注并非良策。既然常规的政治手段已无力扭转不公义,那么由民间自发对以色列的“抵制、撤资和制裁”(Boycott, Divestment and Sanctions),又可否以合理、合义的抗争手段,解放巴人?
绝处求生的民间政治力量
由战争、恐袭再到谈判,这半世纪以来的以巴衡突,几乎可都说是按这逻辑运行。但以色列以大欺小,巴勒斯坦国的现况可谓人间炼狱。由700公里长的种族“隔离墙”(以分隔西岸和以色列)、到以色列国会(Knesset)去年正式界定以色列为“犹太民族国家”(Jewish Nation-state),把阿拉伯裔族群打作次等公民、再到强抢土地的定居点政策,巴勒斯坦人长期所受的屈辱,绝非能够无视的人道灾难。
可是,上世纪的经验早已证明,针对以色列人所发动的恐袭不但无助巴人唤醒世界的关注,更会令以色列用更横蛮的武力回应,最终也只激发两国民众的敌对仇恨,惟仰赖联合国的介入和国际法却又不见得有何实际作用。事实上,以色列多年来无视联合国的决议和遣责,当中的违法行为可分为四大方面:一是巴勒斯坦分治决议、二是巴人的回乡权(Right to Return)、三是巴人的基本人权、四是圣城耶路撒冷(和戈兰高地)的法律地位。
然而,以色列对联合国威权的鄙视,可见于去年以色列成为联合国中,受谴责次数最多的国家——当中有侵犯人权、在非法占领的土地上定居、继续占领东耶路撒冷,惟以色列却置若罔闻,冷待外间的批评。既然暴力解决不了问题,联合国又因其大国政治的运作逻辑处处受制,巴人还可靠什么力量来寻求公义呢?2005年,英国有社会运动组织开始倡议一项全球民间政治运动,目的是要透过抵制、撤资和制裁,向以色列施压,迫使当局停止占领巴勒斯坦国的领土、尊重各族群的平等权利,并落实巴勒斯坦难民的归乡权。
那么,由下而上、发自民间的政治运动,其成效又如何呢?虽然以色列国会的报告曾指出,BDS运动对该国的经济并无实质打击,但也别忘记,整场运动的本质不仅是依靠民间经济力量,改变以色列的国策,而是把难以伸张正义的议题推向全球,提升关注度,集结民间力量,从底层影响一国对以色列的外交立场。就此,不论是美国研究协会(American Studies Association)支持对以色列学术活动的抵制,或是荷兰养老基金巨头PGGM撤回了对以色列五大银行的投资,虽然这些自发行为短期内难以立竿见影,但亦能影响民心,争取国际舆论对巴人的支持,由下至上迫使不作为的国家有所回应。
BDS是暴民政治 还是最后呐喊?
撇除上世纪南非的成功例子,现在实在难有一场民间的政治运动可予比较,但这种新兴的全球草根政治运动,其实也不乏反对者。例如,小说《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J. K. Rowling)就表明,她希望“看到以色列政府为其不公和野蛮行为负责⋯⋯惟让我感到不安的是与以色列的文化和学术界断绝联系”,影响学术和文化自由交流;而历史学家利普斯塔特(Deborah Lipstadt)则认为,BDS运动的核心是反犹主义,试图毁灭以色列,针对的不单是政权,而是每一位以色列的公民。
不论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要是以巴冲突的问题能按法律解决,相信BDS这类全球公民运动也难成气候,而以色列的殖民大计也会在“法律允许”下畅通无阻,故BDS的“合理性”才是判断是非的面向。总体而言,BDS运动的合理性首先是建基于170个巴勒斯坦民间社会组织对行动的明确呼吁,绝非武断,而是有广泛的民意共识;其次,运动倡议以非暴力的抗争来维护公义;再者,BDS以恪守国际法为目标,即当以色列重回正轨,结束不公义政策之时,BDS运动也会随之结束。
虽然上述BDS的合理性不能解答罗琳和利普斯塔特的质疑,但以巴冲突早非政治问题,而是渗透到文化、经贸、宗教等泛筹的全方位社会对立。如同上文提及,不论是现行的国内法或是联合国决议案,两者皆无法阻止以色列的暴政,故BDS运动应可视为最后抗争手段,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否则所有政治亦只会是一场无视公义和原则权力游戏。
另外,虽然BDS运动的“伤害”对象是为以色列举国民众,而国际法上他们绝不需要为该国的行为付上责任,但对巴人来说,他们在非法吞并的土地展开经济活动,即使没有违反法律,所赚的收入也是不义之财,故对他们施以抵制、撤资和制裁,也是按照非暴力和比例原则落实,务求在追寻公义时,将潜在的伤害局限在经济损失,而非兵戎相见的性命损失。理论上,政治问题就应以政治解决,但当所有拨乱反正的渠道都失效,巴人除了屈辱地接受现况,也只能靠着微弱的BDS运动为他们平反、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