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高层纵容害群之马 警队声誉只会每况愈下
愈来愈多影片和报道佐证,六一二冲突中,前线警员不当使用武力,千计群众围困中信大厦门外,更险酿人踩人。警方必须交代,监警会亦须调查合理投诉。
任何组织皆有善人,有一些人将整队警队视之为恶,显然是将问题简化。我们更需正视,是怎样的组织、制度,将一些警员的行为推向恶的一端。
警察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合乎比例原则的武力维护法纪,如果政府未能在制度上严加规管,而警队肆意使用武力,其形象势必一落千丈,甚至成为众矢之的。为保警队形象,警务处处长必须是其是非其非,政府也要设立完善监警会制度,以防市民有冤无路诉。
领导层袒护违规下属 砌辞狡辩失民心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的民情汹涌,政府有意为冲突降温。在警方方面,处长卢伟聪改口风,不再坚持指事件是暴动,只是某些人涉干犯暴动罪,及后又无条件释放部分被捕者。然而,这个做法未能消除民怨,一来,警方要解释,如果只有少数市民犯暴动罪,为何警方要施放大量催泪弹,使用橡胶子弹、布袋弹等武器?二来,处长把下令动武的责任推给当场指挥官外,就没有交代详情,亦没有回应各项过分使用武力的例子。
近日网上流传更多影片和文字记录,直斥警方无视在中信大厦的示威者近乎无路可退,仍然肆意施放催泪弹,险酿人踩人惨剧,明显违反用武驱散的原意。警方不能再躲在镜头后,蒙混过关。
民众不满警方,非一朝一夕的事。港大民意研究计划长期收集民众对警务处表现的数据,在2011年之后,评分净值(即满意减去不满意的百分比)开始转差,在2010年底,净值有64%,但到2011年底,净值跌至49.1%,到本月初,净值只有22.3%,是回归以来最低。上任处长曾伟雄上场,是关键因素。
照理说,警务处处长应该对警员是其是非其非,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杜绝害群之马,维持形象。然而,一旦连处长也纵容违规个案,害群之马将遗祸甚深。
曾伟雄在该年初上任,接连挑起纷争,在总理李克强访港期间,有记者拍摄时被警员遮挡镜头。曾伟雄解释时竟称,警员眼见黑影掠过,本能用手阻挡,不少人对“黑影论”仍记忆犹新。
我们相信,绝大部分警员都是守规的,不会遮挡记者镜头,但曾伟雄竟然颠倒是非,不但令市民感到在侮辱他们的智慧,更加令基层警员以为,无论他们所为属是属非,上级也应该为他们出言辩解。
后在占领行动期间,警队施放催泪弹驱散示威者,反而触发占路运动,备受责难,但他在未经详细调查前竟然支持下属,称“你哋冇做错到”。在曾伟雄治下,警队严厉对付示威者,却对愈来愈多的警员违法个案束手无策,被捕人数由2009年的24人,增至2015年的35人。
外界一度以为卢伟聪接任曾伟雄,会缓和警民张力,结果只是一厢情愿。市民看到三万警员集会撑七警,还同声大说粗口。警队高层认为,内部士气远比专业形象重要,不惜牺牲后者。及至本月两次冲突,卢伟聪以至政府今仍未为警员滥用武力,违反操守道歉及跟进违规个案,激化民愤。
监警会权力不足 无法制衡警队
要维持警队形象,有赖明辨是非的主事者,也有赖制衡警队权力的制度。举例来说,早年警队贪污严重,殖民地政府成立廉政公署,目的之一就是杜绝警队贪污。然而,今日的管治者对于近年连串的警民冲突毫无觉悟,未有正视监警会权力不足,一方面令少部分警员在冲突中有恃无恐地违反警例,另一方面也令市民感到警员犹如“法外之民”,就算犯了错,也难以让他们受到法律制裁。
“01观点”多次提及,监警会无力制衡警队,是警权过大的另一原因。外界不信任投诉警察课能公允调查,即使警方表示已成立一队特别队伍跟进六一二冲突投诉个案,并确保投诉处理在“阳光下进行”,亦未能挽回信心。
另一方面,监警会不能自行调查投诉,亦没有处分和定案的权力,只能观察、监察和覆检投诉警察课的调查。尤有甚者,监警会投诉获证明属实的成功率低,2018年度的监警会报告显示,只有不足一半指控获得全面调查。更令人不解的是,外界预期六九和六一二冲突有机会失控,监警会也不派员观察,自废武功。虽然如此,冲突规模巨大,我们仍期望监警会利用手上权力,查明滥权真相,替受屈者找回公道。主席梁定邦日前回应,已成立专案小组处理六九游行起的投诉,是正面信息。
警队失控,领导层管治无方,造成警民对立;监督部门实权不够,则是制度缺失。两个因素结合,迅速“黑化”了警队。因为即使有人心存良善,希望加入警队守护公义,也很大可能被同袍或者上司影响。社会既已大破,只有大立才能复和,政府必须由顶层到底层,全面整治警政部门,执行任务、应对投诉时必须以理服人,并加强监察功能,去芜存菁,一步步重建警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