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修订 尽见行政会议困局
政府强推《逃犯条例》修订,再多的道歉也不能挽回民望。行政会议身为政府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而且拍板提交草案往立法会,责无旁贷。行会非官守成员犯了两个大错,一是在六九游行后仍支持修例,漠视民怨,激发六一二冲突。二是冲突过后,部份成员公开批评政府失当,背离集体负责制。我们既须批评个别成员的言行,亦要点出背后的制度困局,推动改革,改善管治。
大难临头各自飞 集体负责制还存在吗?
在六九游行后,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仍然发表声明,一致支持政府修例。然而,在六一二冲突后,政府还未表态暂缓修例,但一个又一个行会成员离队,汤家骅接受重新咨询,又称可暂缓通过,罗范淑芬同意加强咨询。最坚实的支持者,好像只有林正财。
叶刘淑仪的言论更令人啧啧称奇,她在周日的电视访问中称,基于行会集体负责制,所以之前一直支持政府修例。言下之意,即是她本身对修例有保留,只是口是心非,不能反对而已。
事实上,反对者在六九游行已经充分表达不满,行政会议仍硬推修例,是脱离民情。非官守成员来自民间,更有责任转达民情,劝官员悬崖勒马,避免局势升级。若果官员仍是冥顽不灵,非官守成员应该考虑辞职明志。事后看来,非官守成员未能克尽其职,部份更诿过于人,令人侧目。
再证行会联盟松散不堪 亟须改革
整件争议,再次揭示行政会议的制度充满缺陷。行会的政党成员未能与政府统一战线,担心流失选票是重要原因。
《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不能有政党背景,难以组织西方国家一党或多党制的内阁。在高官问责制落实后,行政会议经历几次改组,但架构改变不大,维持由决策局首长加上委任非官守成员组成,现时共 33 人。当中,16 人为非官守成员包括商界、劳工界和建制派政党的正副主席,希望带入政府以外的意见,而且负责推销政府政策,包括在立法会通过议案。
多年运作证明,行政会议的联盟松散不堪,各有盘算。官守成员即使有政党背景,亦非落实所属政党的理念,而是跟从政府决策,不时会与政党利益相左。政党会担忧政府议案会得罪市民,导致日后选举失利,损害政党生存,所以不会坚决支持政府到底。2003 年的廿三条立法,因为自由党反对议案,最终搁置。今年初的三隧分流议案,政府迟迟未能取得建制派主导的立法会过半支持,唯有搁置。在行会内外,建制派成员不只一次埋怨,未能分享管治权力,却要支持政府政策,有辱无荣。
毋容多说,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成为众矢之的,未来施政举步为艰,行政会议难以独善其身。若然特首要釜底抽薪,必须改革行政会议制度。“01观点”曾经提及,在不修改《基本法》的前提下,政府应考虑立《政党法》,令行政长官与政党有结盟机会,分享部分行政权予政党,减少政府在关键议题上被孤立的机会。政党亦有更大动力将民间声音带入政府,避免政府离地决策。在此基础上,行政会议可以缩减非官守成员人数,使其更类似内阁,官员都将以内阁成员身份提出意见,并集体决策,政党可以真正与政府共荣共存,可望改善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