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调和社会矛盾 政府应提升警队专业水平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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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日(6月16日)民阵第四次举行反对《逃犯条例》修订游行,参加人数继续录得新高,无数身穿黑衣的市民源源不绝地行经轩尼诗道、告士打道、甚至骆克道。纵使数以十万计的示威人士于街头表态,甚至续有市民于入夜后再占金钟夏悫道等主要道路,整体过程均显得井井有条,几乎没有丝毫的混乱失序,足见和平理性始为主流。

港人已多次证明,即使在上街示威下仍然能保持和平理性,以及彰显人性的美善。举例说,在昨日游行中,再次有不少救护车须穿插人潮施救,每当救护车驶过,示威人群总能有序地腾出所需空间,如“分红海”般让出道路让救护人员使用;当然,此番景象已非初次出现于示威场面中,惟每次重演均让港人感到自豪,并让社会清楚看到示威市民的优秀质素。

200万人参加616反逃犯条例游行,民众“摩西分红海式”自动开路予救护车的片段感动全球,整个游行气氛和平而团结,令不少人直呼“香港人应该要攞诺贝尔和平奖”。(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然而,经过连日内的冲突,可见当日的警力部署顿减,不少示威者均可和平地于金钟一带集会,未见警方有像早前采取强硬手段清场,直等早上双方经交涉后,示威人士亦和平散去,可见警方绝对有吸取连日来的教训,尽量避免无谓冲突。

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警方没有粗暴介入的话,根本从不会挑动示威者的情绪,从而导致游行示威失控升级。当然,在6月12日当日,有示威者向警方使用武力,我们过去也严厉讉责过这些行为。但不能忽略,当日冲击立法会的示威者不能代表整场运动,警方当日对和平的示威者,确有使用不符合比例的武力之嫌。观乎612那天警察大部分时间的处理手法,实在难称合理。网络上已有不少短片,摄录了警方涉嫌未有发出警告下使用武力,甚至涉嫌不当地围殴示威者,例如从后拉扯示威者在地,后有多名警员上前殴打,其中包括用脚踢向示威者头部,受害者只能一直抱头防卫,并无反抗之力;虽然政府一直未有公开警例中的武力指引,即“武力与枪械的使用”章节,但相信任何合理的警例指引均不会容许此等行为。

2019年6月12日下午,反对逃犯条例修订的爆发大规模示威冲突,警方用催泪弹、橡胶子弹清场,有示威者被制伏。(资料图片 / 李泽彤摄)

更甚者,作为配备具杀伤力武器的执法人员,警察却无谨慎、克制地使用该类武力。警方当日使用超过150枚催泪弹,数发橡胶子弹及20发布袋弹,单是催泪弹已超过2014年占领行动的87枚,惟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仅形容它们为“低杀伤力武器”;然而,有示威者却因此类武器导致头破血流,如港台司机庄文龙因催泪弹击中胸部昏迷、通识教师右眼中弹受伤、视力受创;而且,当日警方更被发现向民众平射武器,甚至有嫌肆意瞄准示威者的上半身,《香港01》摄影记者更亲身目睹警员用胡椒球枪瞄准自己,其后其相机及面部便即中弹。虽然卢伟聪以时势混乱、警员感受到压力、威胁等因素,尝试为警员过火的行为开脱,但这并不能理顺警察的行为。既然警员被所赋予重大的权力、武力,其专业操守的水平便须与之相称,政府理应对未能克己的警员予以责罚。

香港电台司机被催泪弹打中头部,一度昏迷和停止呼吸。(林若勤摄)

若要说警方粗暴的执法行为不断激化市民示威的情绪,谁在当初容许警员“开枪”更为关键。对掌权高官而言,“开枪”无疑是一个政治决定;占中的其一教训,正是政府不加思索地向民众投放催泪弹,才催生整场占领运动发生,社会亦因而渐渐撕裂、久未疗愈,而林郑政府竟然可无视前人教训地重蹈覆辙,并容许警方使用比占中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武力清场,可说是她刚愎自用,政府高层自然需要承受个中的政治代价。但无论如何,政府必须认识到将612事件定性为暴乱的错误,从速为整场风波降温,才能停止社会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