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汇丰投资基金及环球投资管理 违反基金现金管理规定

撰文: 区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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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汇丰投资基金及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因违反与基金现金管理有关的监管规定,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350万港元。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由汇丰投资基金及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所管理或提供意见的53只基金中,有部分在汇丰银行或其联属公司存放了现金。虽然,这些现金是存放于关连实体的计息帐户内,但当中的大多数存款却没有收到任何利息。

一项独立检讨更揭示,在2015年1月之前,两公司并没有制定程序,以确保基金存放于关连实体的现金,按照不低于当时可获得的商业利率收取利息。

证监会:两公司内部监控措施和程序并不充足

证监会认为,两公司就该等基金的现金管理所制订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程序并不充足,而且未有管理及尽量减少关连实体与基金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证监会指决定处分,已考虑汇丰投资基金及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同意自愿支付罚款,委聘了独立检讨机构进行检讨,并采取补救行动,及承诺在9个月内提交检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