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刺针.劳工法例】返工搭车意外受伤 甚么情况下才算工伤?
打工仔返工、放工要小心,因为近日WhatsApp疯传两张照片,指怀疑有人在九巴座位插上铁针!巴士作为香港一种主要通勤交通工具,打工仔如在返工、放工,或于办公时间外出工作时,万一不幸坐上这针而受伤,劳工法例会保障大家吗?
WhatsApp今日疯传两张照片,指葵荃湾及葵青区的九巴座位均现铁针,并且针头向上,
呢两日已有三单巴士座位上发现铁针、一人被刺伤!九巴已报警!大家小心!
讯息亦呼吁无论是大人、长者或小朋友都要格外小心。
根据网民留言指,疑似发现有铁针的巴士包括48X(来往禾𪨶及湾景花园)及41A(来往尖东及青衣长安邨)。不过无论是来往荃湾及葵青区的巴士,或是过海的巴士路线,巴士都是其中一个市民主要通勤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在上、下班时间,更是人多车多。倘若打工仔不幸坐在刺针上受伤,而意外发生在上下班的通勤时间,大家要留意,雇员在这情况下是不受《雇员补偿条例》保障的。
四种情况才算工伤(按图放大了解详情)
根据劳工法例,上班途中或放工后均不属于工作时间,如果其间遇上意外,并不视作工伤,除非以下四大情况:
在这里,第4项尤为值得留意,因这代表打工仔如因工作需要而搭乘任何交通工具,并在期间遇到意外而受伤,是会被列入工伤的。
所以若在上下班时间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时遇上意外,公司不需要负上任何责任。不过,如记者、Sales、保险从业员、工程师等,都有机会在办公时间外出工作,如在这段时间内受伤,是可获得《雇员补偿条例》保障。另外,根据《雇员补偿条例》(注1)指,雇主是不得解雇正在放取工伤病假的雇员。
蓄意伤害自己不计算在内
根据劳工法例,雇员若在受雇工作期间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即使雇员在意外发生时可能犯错或疏忽,也视为工伤意外,雇主须负上补偿责任。除非﹕
1. 有关损伤没有令该雇员不能工作赚取正常工资(但引致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损伤除外)2. 雇员蓄意伤害自己;3. 雇员受伤是由于吸毒或饮酒引致,而且伤势并未造成死亡或严重永久丧失工作能力
雇主须提供有薪病假、负责医疗开支
雇员在工伤病假期间,雇主须向雇员支付其正常工资的5分之4(即工伤病假钱),以及有关的医疗费用。
如打工仔们不幸因工受伤,就要尽快通知雇主,雇主收到通知后,须在14天内(如涉死亡须于7天内)向劳工处呈报有关的工伤事故,否则即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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