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限期前已交首付19万“利得税” 指税局拒提供书面暂缓文件

撰文: 郭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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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记者协会上月底表示,被税务局追讨2017至2018年度,超过40万元的利得税;当局又预告稍后或会追收其他年度利得税。记协今日(28日)再向会员发信指,指税务局只应允无条件暂缓缴付其中15万元,余下的30万元税款,记协已缴付第一期款项;最后评税则有待该会与局方交涉。

惟记协也在信件中表明,至今只从电话得知获暂缓税款之数目及缴款日期,未能收到任何信件或电邮等书面暂缓通知;要求税务局尽快提供正式信件,保障记协权益,并适时交代进展。

记协在信中提到,早前已反对局方评税,因为过去协会的资金主要来自公营及商业机构无条件捐赠,不符《税务条例》对“利得税”的定义,故不应被收取利得税。

记协透露,提出反对后,局方只答应无条件暂缓缴付其中15万元,至于余下30万元税款,则分作两期,当中第一期近19万税款不获暂缓,而协会已在今日最后期限缴付;而第二期逾11万税款则获有条件暂缓。目前协会决定以储税券形式预缴。

惟最后评税仍会与局方交涉,如最后评税比暂缴款项少,差额则可获发还。记协称,会积极保障协会权益,并考虑循法律途径解决税务争议。

记协又强调,至今只获电话通知获暂缓税款的数目及缴款日期;而税务局一方,则以负责职员正放病假为由,拒绝在缴款日前,提供任何信件或电邮等书面形式的暂缓通知。故记协为免被罚款,只能于今日到期日内缴交局方声称的第一期税款。目前亦已要求税局尽快提供正式信件,以保障协会权益,并适时向会员交代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