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案|婚姻平权协会称重大胜利 惟同性伴侣仍被排除在制度外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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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前召集人岑子杰指政府承认他与同性伴侣在纽约注册的婚姻,提出司法覆核,经历长达5年的审讯,终院今(5日)裁定港府没提供其他替代途径属违宪,裁定岑终极胜诉。婚姻平权协会即发表声明,指终院裁决是香港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然而终院未有透过本案承认同性婚姻,认为仍有不足之处。

认为本案是重要胜利

婚姻平权协会在声明指出,终院裁决就同性伴侣的法律地位,作出一项重大判决,对香港整体社会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胜利,明确指出香港法律必须尊重和保障同性伴侣,又指这判决不会对任何人构成损害,它标志著香港社会为平等的爱和一个更和谐的社会迈进一大步。

政策仍把同性伴侣排除于现行婚姻制度外

尽管如此,他们认为判决仍有不足,因法官没有在这裁决中承认同性婚姻。他们指出,婚姻赋予家庭独特的法律地位,保障伴侣与家庭,这是其他制度无法比拟的,他们认为政策上把同性伴侣排除于现行婚姻制度外,是有违平等,损社会和谐。

指六成香港市民支持同性婚姻

他们呼吁政府,应正视六成香港市民支持同性婚姻,及积极与持份者沟通,希望能尽快制定一个健全制度,承认同性伴侣的法律地位。他们又指,是次判决是香港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再次确定大爱的胜利是势不可挡,他们将继续为同性伴侣争取民事婚姻,以使所有伴侣法律面对都得到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