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女生串谋电骗犯 裸照勒索内地女生家人2千万 判囚3年半
留日女生涉嫌与电骗案骗徒合谋,以内地女学生裸照勒索其家人2千万元赎金,留日女生并负责假扮中国特工在港与女事主接洽,并把她带到愉景湾酒店。留日女生自辩时称她亦曾遭受电骗,在案中被指示充当女特工与事主接洽。她早前被裁定串谋欺诈罪成,案件今(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李庆年指被告的辩词不断误导法庭,不信她是被迫犯案,而是你情我愿,贪图快钱,认为她并无悔意,判女被告入狱3年半。
被告胡咏心(22岁),被控于2021年9月18日与2021年9月21日在香港与名为“刘健”的人士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谋诈骗刘父,即虚假地表示刘父的女儿正被他们禁锢,及刘父须支付港币或人民币2000万元赎金。
求情被告入世未深受咸吓才参与
辩方求情指事主父亲没有实际损失,事主亦未受恫吓。被告因入世未深,受威吓才参与。惟法官指因警方行动迅速,很快确认事主地点,匪徒才未能得逞。又指被告虽然年青,但她在警方调查或庭上作供,都不断误导警方及法庭, 毫无悔意,难接受她重犯机会低的说法。
官指计划周详部署精密
李官续指,针对公众及令人讨厌不耻的诈骗,如街头及电话骗案等,须采严厉的判刑,以起阻吓作用。本案涉及犯罪集团人数超过4人,且计划周详,部署精密,并以假绑架诈骗事主家人,更曾用事主裸体视频截图作勒索,这对事主及其家人的精神困扰可想而知。李官不同意被告是在威逼下成为“特派员”,反斥被告是你情我愿,及贪快钱的情况下犯案。考虑到被告过去背景良好,判她入狱3年半。
事主来港不久收不明来电指涉案
案情指,女事主于2021年8月由内地来港读书,同年9月收到不明来电,指她的电话卡涉违规,电话之后转接到自称公安的男子,他们称要事主就一宗洗黑钱案配合调查,又指示事主不得与外间联络。两日后,该些自称公安的人士要事主提供银行户口号码及密码。
视讯中要求脱光衣服检查特征
该些人士又要事主加入一个群组,一名自称是公安的女子与事主进行视讯,并要求事主脱光衣服以让他们检查是否有嫌疑犯的特征。一日后,事主被要求交出58万港元以证清白,事主没有照做。
被告以女特工身份与事主接洽
事主于9月20日应要求到香港站,并与自称是中国公安女特工的被告接洽,被告曾出示国际刑警证件,她拿走事主的手机等物品后,指示事主到愉景湾酒店,并交了一部手机给事主以保持通话,又叫事主不要跟外界联络或乱走
警方在酒店发现被告及事主
事主在内地家人收到讯息指事主被绑架,并传送了事主的裸照,要求赎金2千万元,事主家人报警,警方翌日凌晨在愉景湾酒店找回事主,又在另一房间拘捕被告。
被告称在酒店隔离时亦曾接公安电话
被告自辩称她是留学日本的学生,疫情期间回港在酒店隔离时,收到内地公安电话,指她涉及内地洗黑钱案,要她配合调查,否则会捉她到北京受审。被告称她在隔离期间无法与外间沟通,信以为真,一直配合对方要求,又怕被捉回内地,故有依指示与事主接洽。
案件编号:DCCC 19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