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生堕电骗 被要求视讯全祼看特征 涉案无业女否认控罪受审
22岁无业女子涉嫌与他人合谋,假扮中国公安女特工指一名内地女学生疑违法,并致电女生父母索取2000万元赎金。被告否认串谋欺诈罪,案件今(19日)于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案情指,事主在收到指其涉及洗黑钱案件的电话后,被要求在视讯中全裸以查看其有否嫌疑犯的特征。其后,事主又跟随女被告到大屿山,对方在途中自称中国公安女特工,又出示国际刑警的证件。在女被告指示下,事主入住愉景湾酒店,期间有人向事主父母发送其裸照并勒索赎金。
被告胡咏心(22岁),被控于2021年9月18日与2021年9月21日在香港与名为“刘健”的人士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谋诈骗刘父,即虚假地表示刘父的女儿正被他们禁锢,及刘父须支付港币或人民币2000万元赎金。
事主被指涉及一宗洗黑钱 被要求在视讯时脱去衣服 查看有否嫌疑犯特征
控方案情指,刘姓女事主于2021年8月由内地来港求学。同年9月收到不知名来电,一把电脑女声指事主的电话卡涉嫌违规,其后获转驳至一名自称公安的男子,对方指事主涉及一宗洗黑钱须配合调查。同日稍后时间,另一名自称中国公安的刘建科长致电事主,以协助调查为由要求事主与其保持联系,且不让她和外界联络。
两日后,刘要求事主提供银行户口号码及密码,并把一名自称为中国公安调查员的女子加人了 Whatsapp群组。该女子和事主进行视讯,又要求事主脱去衣服以查看其有否嫌疑犯的特征。一日后,刘要求事主交出58万港元,以证明她不是疑犯,但事主没有照做。
事主之后于9月20日应刘要求到香港站,并跟随被告到愉景湾码头前往大屿山。期间,被告向事主自称为中国公安女特工,并出示一张国际刑警的证件。被告其后收起事主的两部手机及一部电脑,将另一部手机及蓝牙耳机给她以供联络之用,并指示其独自乘坐巴士往愉景湾酒店。到达酒店后,事主用被告给她的房卡入住房间,期间刘一直与她保持通话,被告则不让她跟外界联络或乱走
被告被捕后称 自已亦遭威胁被捉到北京受审 才根随指示行事
同日稍后时间,身处内地的事主母亲收到来自香港的电话号码及一个微信联系,自言绑架了事主并勒索要钱,并以微信把事主的裸照发送到其母亲的手机。事主父亲后来亦收到涉案裸照,对方向其要求港币或人民币2千万元赎金。及至翌日接近凌晨3时,警方于愉景湾酒店以串谋诈骗罪拘捕被告,并在另一房间内找到事主。
被告被捕后录影会面中称,案发时她依刘指示到码头接事主到酒店,其他事并不清楚。被告又自言于2021年4月收到自称中国移动人员的电话,指其身分被盗用申请内地手机号码作违法用途,后有自称深圳市公安局的人,邀请她协助被盗用身份的港人;被告另指,涉案国际刑警证件由郑检察官发送予给她,被告自行列印使用。被告自言知道国际刑警须经过训练,故对证件的真伪有怀疑,但因对方威胁被告,指如果她向他人透露其涉案或不协助,便会立即捉她到北京受审,所以才会根随他们指示行事。
女事主今出庭作供,被问及为何如此听从在电话中自称中国公安的男子之指示,她称因想澄清自己与该洗黑钱案无关,加上对方指若不配合会带她返内地拘留。
案件编号:DCCC 19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