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女生涉串谋诈骗 酒店隔离接来电指犯案 怕被捉北京当特派员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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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日女学生涉串同他人扮国际刑警,勒索内地女生父母2千万赎金案续审,女被告今(24日)出庭自辩,她称案发时她刚从日本回港,在隔离酒店时接到电话,指她的电话号码涉作违规用途及洗黑钱,要她每3小时向“内地公安”汇报行踪,若她不照做,会直接捉她到大陆受审。被告称她之后连续数月都有每3小时作汇报行踪。她身处孤立情况,不知谁人可帮她,至她隔离期满并与家人相见,仍不敢把事情说出,后来更答应当上“特派员”。

被指串谋他人索取赎金2千万

女被告胡咏心(24岁,无业),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指她于2021年9月15日至21日在香港,与名为“刘健”的人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谋诈骗父,即虚称弓名姓刘女事主涉违规涉赌博活动,遭内地公安怀疑洗黑钱,因而向刘父表示其女正被禁锢,要求刘父支付港币或人民币2000万元赎金。

被告胡咏心否认串谋欺诈罪,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开审。

在酒店隔离期间接电话转驳至公安

被告供称,她于2021年3月尾从日本留学回港,在北角一间酒店隔离,于2021年4月2日收到讯息,指她的手机发送了一些违规讯息,并把她转驳到一名操普通话的男人。该男人指她于2020年某日在北京市的中国移动,申请了一个电话号码作违规用途,问她有否时间报案,之后又将电话转驳到一名姓陆的男公安。

收到有其个人资料的控罪书

被告称陆公安有将其公安证通过WhatsApp 发送给她,又称在检查被告的姓名后,发现她除了涉电话违规案外,还牵涉张强洗黑钱案,并提及一个中国建行银行的户口号码。陆之后将印有被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的控罪书发送给被告,指她牵涉两案,是一名嫌疑人,问她能否返内地报案。被告表示她在隔离中,陆称可透过WhatsApp视讯帮她录口供。但陆一开始就称她的资料遭外泄,因陆能提供她身份证号码等资料,所以她信以为真。

每3小时汇报行踪直至被捕

她录取完口供后,陆将保密协议发送给她,要她不得向任何人提及张强案,又叫她将刚刚收到的公安证、建行银行号码、控罪书等立即删除,否则会派人捉拿她及所有知情人士,被告签署并发回给陆。陆要求她每3小时向他汇报行踪一次,否则会直接捉她到大陆受审。被告一直照做直至被捕当天都没中断过。

怕被捉到北京未敢向家人透露

被告称,她当时感到十分害怕,因为不能将事件告诉他人,自觉处于一个很孤立的状况。她同月17日由家人接回家,她都没有向家人透露事件,因害怕说出或会被捉到北京及失去自由,更可能威胁到家人安全,她当时不知道什么人可以帮助到她。被告提至此一度哽咽需要休庭休息。

被检察官邀请做特派员

被告续说,及至同年5月尾,陆要求她与其上司郑检察官联络,郑称观察了被告很久,拣选了她帮忙,被告拒绝,郑指他们对张强案的调查进入了下一个阶段,即使被告定时汇报,继续保密也没有用,一定要成为特派员,才不会捉她到北京受审。被告最后答应,并在陆介绍下与一名自称为刘建科长的男人沟通,刘安慰她指其工作很简单,只是帮手派公文,若被告令他们更快破案,便可以更加快放她离开。

按指示租工作室并获发工作证

被告依照刘的指示,租了一间工作室,将头发染回黑色,并身穿恤衫拍照给刘。一天后,刘发送了一张工作证给她,称是她的特派员证件,证件上的姓名及出生日期均不准确,刘解释指被告在参与调查资料外泄案,使用真实姓名可能会令她有危险。被告之后上网搜查,发现证件与国际刑警的证件十分相似。

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DCCC 19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