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女婿”讹称被捕骗七旬妇$10万 食髓知味终落网

撰文: 林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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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29日)接获一名76岁女子报案,指早前接获骗徒来电,对方自称为报案人的女婿,因被警方拘捕,要求报案人缴交10万元保释金,报案人不虞有诈付款,惟其后成功与亲人联络,始揭发受骗,于是报警求助。

西区警区刑事部及香港仔分区特遣队人员接报后,展开联合拘捕行动,并于疑犯企图再向报案人收取现金时,拘捕一名46岁姓陶本地男子,他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案件交由西区警区刑事调查队人员第4队跟进。行动仍在进行中,警方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案中报案人共损失10万元。

警方高度关注电话骗案,并有以下呼吁:

(1)切勿将金钱存入陌生人的帐户或放在公众地方;

(2)切勿交出银行帐户号码以及网上理财密码;

(3)若来电者称已胁持子女、亲戚或朋友,请即报警;

(4)切勿轻信骗徒的说话,有需要时致电子女、亲戚或朋友求证;

(5)切勿向来电者透露子女、亲戚或朋友的名字;

(6)提醒身边长者上述防骗信息,特别是一些较少阅报及看电视的长者;

(7)如有任何怀疑可致电“防骗易”咨询热线18222,或报警求助。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触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