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 7被告在中环集结等囚9至18月 1学生认贩毒总刑期51月
2019年11月有网民发起全港大三罢行动,中环亦有人聚集,并有人用砖头及竹枝等堵路,警方在傍晚驱散时拘捕多人,其中7名被告,今(21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林伟权指,案发在中环主要街道,涉及范围广及人数均多,亦有公共设施受破坏,对商舖及市民造成不便,事件被广泛报道,亦使人留下法制崩坏的坏印象,各被告亦涉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故判7名被告入狱9至18个月,其中一名22岁男学生另承认贩运毒品可卡因,被加刑至总刑期51个月。
7名被告:江伟文(20 岁,学生)、黄朗勤(22 岁,学生)、叶柏良(25 岁,冷气技工)、黄鋆国(24 岁,招待员)、刘好途(22 岁,保险经纪)、李浩章(20 岁,无业),及吕杰灵(35岁,设计师),首6人被控非法集结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3日香港中环毕打街、德辅道中、遮打道、干诺道中、雪厂街及皇后大道中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李浩章另因涂鸦被裁定刑事毁坏罪;吕则被发现藏有士巴拿等物品,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成。
集结案7被告被判囚9至18个月
江伟文及叶栢良在开审前已承认非法集结罪,今被判囚9及10个月,黄朗勤、黄鋆国、刘好途均在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同被判监16个月,李浩章则被判监18个月,吕只涉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判囚9个月。
江另涉贩毒囚51月
另外,江伟文今承认在2021年6月8日贩运及管有逾17克及1.9克可卡因毒品,被判监45个月,林官准他部份刑期与非法集结罪同期执行,两案共须服刑51个月。
2019年11月13日,示威者中午起在中环集结,至晚上警方采驱散行动才散去。(详看下图)
控方案情指,案发当日下午2时许,示威者在德辅道中一带聚集,并呼叫口号 “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 J等口号,并做“五大诉求”手势,亦有人用砖头、竹枝等设定路障,堵塞车路。其后他们又在干诺道中、毕打街等堵路,有人在中环站 D1 出口纵火及涂鸦,亦有示威者用士巴拿破坏交通灯。晚上约7时半,警方作驱散及清场行动,拘捕68人,包括本案的被告。
各名被告均被拍当日有在现场出现,并有口罩、手套、头盔及护目镜等装备,李浩章被拍到在中环站的外墙涂鸦,吕则被发现管有3支士巴拿。
案件编号:DCCC 3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