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罢期间与约50人在西湾河堵路 侍应非法集结等罪成 判囚半年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两男涉嫌在2019年11月一次“三罢”行动中,在西湾河地铁站外堵路被捕,其中一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案件今(4日)在东区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证瑜指,当时现场有约50人叫嚣,亦有人用砖头等堵路。被告在其求情信称已明白法律后果,对自身行为亦有深切反省,王官直言信件亦见其真诚悔意,惟判仍无可避免,判被告入狱6个月。
被告刘志健(25岁,侍应),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集结,及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等两罪成,指他于2019年11月13日,在港铁西湾河站B出口外参与非法集结,当时并有一件深色衫包着一个防毒面具。
案情指,当时现场有约50名示威者在西湾河站B出口与警方对峙,马路上布满砖头,亦有人叫嚣,及使用雷射笔照向警方,被告戴著防毒面具、劳工手套及手袖套,用衣服掩面,并站在马路中心电车轨上,被捕前曾手持砖块。
案件编号:ESCC 237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