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湾仔冲突|社工陈虹秀律师指案发已4年 换官重审对被告不公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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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两宗2019年有多名被告脱罪的暴口仃动案提出上诉,聆讯今(18日)在高等法院续,由于审理两案的法官沈小民已离任,律政司要求法庭若裁定他们胜诉,要求发还另一法官重审。代表其中一名答辩人“阵地社工”陈虹秀的律师今陈词时指,事件发生至今已4年,若现在交予另一法官再审讯,对被告造成不公,同时又认为沈官的裁定并非有悖常理。上诉庭称会在6个月内下书面裁决。

代表陈虹秀的资深大律师潘熙指,陈在案发时所处位置,与参与暴动人士有一定距离,她大部份时间站在行人路,陈的话亦不足构成鼓励其他人参与,认为而原审法官即使把控方案情推至最高,仍不足以把陈定罪,才裁定陈表证不成立。

陈虹秀曾称当天在现场是要守护生命。(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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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又认为案件不应发还重审,因事件至今已发生近4年,证人的记忆未必清晰,案中针对陈证据亦薄弱,认为会对陈不公。

控方却回应指,该案控罪严重,又认为其证据并非薄弱,强调交另一法官重审不会造成不公。对于辩方指证人记忆未必清晰,控方反指若属实,应是对辩方有利,辩方反对的理由欠基础。

陈案中另有7人被裁定脱罪

陈虹秀及另7名被告:余德颖、赖姵岐、钟嘉能、龚梓舜、简家康、莫嘉晴、梁雁彬,均被指在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区参与暴动,经审院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陈更是被裁定表证不成立。陈及赖姵岐、钟嘉能、龚梓舜等仍在香港的被告,均有保释在身,他们要求报到次数由每周一次改为每月一次,获法官批准。

湾仔单位检白电油案5被告脱罪

律政司同时亦就2019年国庆日凌晨,警方在湾仔一单位内检获白电油等可制造汽油弹的材料的案件提出上诉,该案其中5名被告:张浩辉、胡凯富、陈子斌、苏美莉和李盈莉,被裁定串谋暴动罪,及交替控罪串谋非法集结罪,均不成立。

两案脱罪9人已离开香港

控方指该案的5名被告,连同陈案的4名被告:余德颖、简家康、莫嘉睛和梁雁彬等合共9人,已离开香港,控方未能向他们送达上诉通知书,法庭已发出拘捕令,法庭亦委派法庭之友代他们处理本案。

案件编号:CACC 277,27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