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临门被指拖欠逾967万贷款 财务公司要求交出湾仔舖位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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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声称于2020年向福临门提供600万元的二按贷款,福临门则以湾仔利文楼舖位作抵押,徐德强、徐德强的父亲徐沛钧,以及徐德强的胞妹徐淑华则任贷款担保人,惟福临门等涉未有依期清还所有欠款,至今共拖欠逾967万元。财务公司上周五(13日)入禀高等法院,要求福临门和徐德强等人清还涉款,以及福临门把抵押的物业交吉。

原告为善桥财务有限公司,被告依次为福临门酒家有限公司、徐淑华、徐沛钧和徐德强。

借贷时以湾仔店舖作抵押

原告在入禀状指,徐淑华、徐沛钧和徐德强为福临门酒家的前董事。原告根据2020年5月14日的多份协议,向福临门酒家借款600万元,而福临门则以庄士敦道利文楼地下2B舖和一至三楼作抵押,徐淑华、徐沛钧和徐德强作担保人。

未如期还款曾要求押后还款期

徐淑华其后通知,将未能如期还款,原告和多名被告两度达成协议,把还款期押后。惟原告指,多名被告未能于2020年8月14日的期限前,偿还欠款。

原告续指,被告于限期后偿还部份欠款。但至本年1月13月,被告共拖欠本金和利息,逾967万元。原告现要求多名被告清还涉款,以及福临门酒家把扺押的物业交吉。

案件编号:HCA6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