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科强调多用官方资料 引相片不可夸张 删“权威意见非定论”
高中公民及社会发展科今年9月在中四级推出,教育局今日(2日)公布有关课程及评估指引。对比新旧指引的“学与教资源”部分,在教师设计和运用教材的“主导原则”一项新增不少要求,包括指多采用及参考官方机构提供的资料;采用相片及漫画应与课文配合,“不可过于夸张”;关于宪制秩序,必须参照《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法律文件。
至于旧指引提及,“官方的观点应与来自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和独立人士的观点互相衡量”,及“任何权威性的专业意见均应被视为分析某一议题的众多角度之一,而并非最后的定论”则全被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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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指引称官方观点 应与非政府组织等意见互相衡量
以往通识科不用教科书,课本也毋须送审;公社科则设官方教材,教科书亦须送审。对比新旧课程指引的“学与教资源”部分,旧指引曾称,书籍、期刊、报告、文件等文本资源都是学科重要的学与教资源。
不论是本地或是全球的官方文件或报告,对研习当前持续讨论的议题,都是重要的资料来源,可以提供有关本地社会以至全球最新发展的各项资讯。旧指引强调,“官方的观点应与来自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和独立人士的观点互相衡量”,而“任何权威性的专业意见,均应被视为分析某一议题的众多角度之一,而并非最后的定论。”不过,新课程指引则删走上述有关采用“文本资源”的建议部分。
相反,在教师设计和运用教材的“主导原则”一项新增不少要求,包括多采用及参考官方机构和具公信力组织所提供的资料;采用插图如相片及漫画,应与课文配合,不可过于夸张;关于宪制秩序,必须参照《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法律文件。
另外,又重提国安教育行政指引要求,有关《宪法》、《基本法》教育及国家安全教育的校本学与教资源,存档年期不应少于两个学年,方便学校管理层或教育局有需要时查阅相应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