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前董事涉串谋诈骗7530万元案遭廉署起诉 下周一应讯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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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就一宗涉及7,530万元的信用证贪污诈骗调查检控4名人士后,今日(21日)再落案起诉一名前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串谋欺诈及洗黑钱,导致星展银行向一间建筑公司支付金额。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周一应讯。

廉署落案起诉一名前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涉及7,530万元的信用证贪污诈骗案。(资料图片)

被告刘聪海(54岁),是已结业的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董事,被控3项罪名,即一项串谋欺诈,违反普通法,及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被告下周一(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成达建筑的股东及董事。成达建筑于2016年9月与中国铁建(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香港)签订谅解备忘录,成立合营公司以进行一些建筑项目。中国铁建香港为上市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的子公司。

涉虚假文件令星展支付款项

成达建筑于2016年12月再与中国铁建香港一间子公司,即中铁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铁国际贸易香港)签订3份贸易协议,让中铁国际贸易香港作为成达建筑的采购代理,为另外3个项目从景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建筑材料,涉及款项以信用证支付。

串谋欺诈罪名指刘聪海涉嫌于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6日期间,串谋与中国铁建香港副总经理王晓杉、景泰建筑董事及成达建筑首席行政官刘庆龙、成达建筑董事卢沛如及其他人士串谋欺诈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从而致使该银行支付共逾7,530万元予景泰建筑。

该项控罪指被告及上述人士涉嫌向星展银行申请开出三3张以景泰建筑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而明知该等信用证并没有真正的相关交易;以及提交虚假文件以支持有关申请,有关文件包括发票、装箱单和货运收据。

另有两项涉洗黑钱罪名

余下两项控罪指刘聪海涉嫌于2017年1月25日至26日及5月22日期间,前后两次处理两笔共1,050万元,在成达建筑的银行户口及被告的个人联名银行户口内,与上述串谋欺诈罪名有关连的款项,而他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该笔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

被告王晓杉(51岁)、刘庆龙(56岁)、卢沛如(70岁)及陈家豪(34岁),卢沛如的女婿及Azure Industrial Limited董事,早前亦涉嫌与该勾当有关被控共16项贪污、串谋欺诈及洗黑钱罪名,有关审讯排期至今年7月5日进行。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有关涉嫌罪行。中国铁建、中国铁建香港、中铁国际贸易香港及星展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周一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