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披露资料被控 指廉署721事件未起诉警员 却反告投诉人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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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今早遭廉政公署人员上门拘捕,指他涉披露721当晚带队搜查南边围村并称无人持械的警司游乃强,受廉署调查,因而被控3项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林今午(28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入庭前形容其罪名是“锲而不舍追究721警黑勾结”,又指廉署调查1年半,未有起诉任何一名警员,反而起诉投诉人、伤者,感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林获准保释但不得离港

被告林卓廷(43岁),报称区议员,他被控于去年12月30日、本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怀疑正有调查涉及《防止贿赂条例》的罪行正在进行,而向公众披露受查人之身份,即游乃强。

林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9日再讯,以便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林准以2000元保释,但不准离港。

进庭前表明不会屈服

林卓廷进入法庭应讯前形容,其罪名是“锲而不舍追究721警黑勾结”,虽然再次被捕,但他表示不会屈服,并会继续追究警黑勾结,又指廉署调查1年半,未有起诉任何一名警员,反而起诉投诉人、伤者,感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也预料这是不会是最后一次检控,但他无悔无愧,而他与家人一早有心理准备。

案件编号:ESCC2789/2020

林卓廷今早被捕及上庭的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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