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4幅绿化地拟改建公私营房屋 供逾7,000个单位 容纳2万人
香港房屋问题一直未解决,政府向沙田区议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图,以改划7幅土地用作住宅,或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当中4幅用作房屋发展,料可提供约6,180个公营房屋单位,及约1,040个私营单位,可容纳约20,430人。
规划署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房屋工程组,向沙田区议会发展及房屋委员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图。文件指,为增加土地供应,回应公共房屋需求,土拓署于2015年评估马鞍山“绿化地带”用地发展房屋的可行性,结果建议7幅政府土地,可用作公私营房屋、小学及水务设施,可提供约6,180个公营房屋单位,及约1,040个私营单位,可容纳约20,430人。
根据顾问的研究,文件指,虽然土地位处“绿化土地”,但当中并不包括被认定为具存护价值的地点;大部份文化遗产亦可透过工程设计及实施缓解措施而不受影响。
基于研究结果,文件指当局建议修订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图,包括将分别位于樟木头村以东、以西的土地,及一幅位于马鞍山村路下段的土地(面积分别约1.46公顷、1.38公顷及2.26公顷),由“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11”地带,最高地积比率为6.8倍,三幅地可分别提供约1,820、1,660及2,700个公营房屋单位,预计人口约17,310人。
另外,马鞍山村路上段的2.73公顷“绿化地带”,将拟改划为“住宅(乙类)6”地带,其最高地积比率为3.6倍,建筑物高度限制于主水平基准上250米,可提供约1,040私营房屋单位,预计人口约3,120人;并附设一所150个宿位的安老院舍。
至于其余4幅土地,文件透露将用作支作住宅发展,包括小学、道路等,位于马鞍山村路上、下段等。另外,梅子林路近富安花园的土地拟改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污水处理厂”地带,为沙田岩洞污水处理厂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