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土地共享设顾问小组把关 民间组织忧政府用人唯亲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任内第三份《施政报告》,并重提“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即以公私合营开发新界农地,定于明年初接受申请。面对公众质疑“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会倾斜地产商利益,甚至有官商勾结之嫌,当局将规定参加计划地皮于提升发展密度后,新增楼面面积须拨七成作公营房屋,而计划会由新设的顾问小组把关,但暂未知由何人组成小组,只称会由具公信力社会人士负责,并规定每项申请均须于3年内完成磋商。
惟有关注新界土地发展的民间组织忧虑,最终顾问小组的成员均为政府亲信,就算政府强调机制透明、独立,亦难以获得市民的信任。
政府稍后会公布“土地共享计划”细节,计划将在明年初正式接受申请。而计划重点在于政府会促成基建,使由私人持有的地皮可容许较高发展密度,而至少七成的新增总楼面面积,须拨作政府属意的公营房屋或“首置”类别。申请人负责兴建整个房屋发展项目所需的基建和其他社区设施,相关建造费用会从地价中扣减。
据政府的方案,计划会“过三关”,先由跨专业公务员团队全面审视申请,然后由一个新成立、具公信力的社会人士组成的顾问小组提供意见,最后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拍板。而所有申请仍须经过城规和其他法定、行政程序,并强调土地拥有人要为私营房屋发展和商业设施,缴付十足的地价。先导计划为期三年,可批核私人土地以150公顷为上限。
政府消息人士举例指,倘参加计划的发展商,持有一幅只能举建2万平方米楼面积的土地,经政府协助改善基建后,其地积比可增加,可建楼面面积会增至8万平方米,“到时新增6万平方米楼面面积,有七成就要交畀政府起公营房屋,余下三成就畀发展商,双方都有得益。”
消息人士:几类土地不接受申请
政府消息人士补充,倘申请计划的地皮外围,涉及须收地兴建基建设施,会由政府出手收地,但基建费用会由发展商负担,并于补地价时扣除。消息人士续指,有几类土地不会接受申请,包括自然保育地带、海岸保护区、具特殊科学价值土地、其他指定用途(综合发展区、湿地)、郊野公园等,持有这些土地的发展商都不能参加计划:“咁系为咗保障唔会破坏自然环境。”
此外,消息人士透露,倾向限制计划申请者,必须于18个月内与地政总署完成修订契约补地价,故预料由递交申请至完成审批,可于3年内完成。
民间团体:政府应划一用《土地收回条例》收地
一直关注新界土地发展的本土研究社陈剑青,指出土地共享计划的问题在于体制上,加上市民对政府的不信任,认为顾问小组均为林郑月娥的亲信,就算政府强调机制透明、独立亦不会获得市民的信任。他又认为,政府应划一用《土地收回条例》收地,以便掌握收回的土地数量及位置,并就此作完整规划。他又批评,土地共享计划的发展权仍由发展商主导,质疑并无“共享”成份。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认为,即使用《土地收回条例》收地,应该留意政府会否借收地项目,协助发展商扫除发展障碍,甚至为周边的土地升值铺路。
戴德梁行环球董事、大中华区行政总裁赵锦权称,计划能吸引私人发展商参与规划及发展,惟政府应将所有细节及规划详情公开予大众,保持机制透明公开,避免予人私相授受的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