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张健华克服视障 是社会典范 但其成功非凌辱更弱势之借口
张健华早前两次卷入侵犯女院友事件,均未被定罪。而他终因为本案,而被裁定5项非礼罪成,遭判囚33个月。而法官在判刑时直斥被告滥用事主对学长的敬意,肆无忌惮,多次犯案,行为令人发指。法官又指,被告自已克服视障,可算社会上克服先天障碍的典范,但其成功非剥削凌辱更弱势的人士之借口。
暂委法官练锦鸿今在判刑时指,被告光天化日之下,在校内的梯间、图书馆、康乐室及宿营地点的泳池和浴间非礼,斥被告自恃其校内地位,滥用事主对学长的敬意、其较小的年纪和温驯个性,肆无忌惮多次犯案,行为令人发指,令稍为有正义感的人都会不齿,有违法理及基本人性。他又形容被告是长期及系统犯案。
事主因案件而自我形象低落 未能与异性发展正常关系
他量刑时考虑了两人当时的年纪、体力及权力不相称的问题。他续指,事主需出庭作供,重历当年所受的凌辱,及因不懂处理而衍生的自责、羞愧,更要冒著被人认出的风险。
法官提到事主的创伤报告,指她事隔多年再提此事时仍泪如雨下,案件对她的成长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据心理医生评估,事主在案中感到恐惧、无助,又因不懂处理而羞愧自责,因而对人失去信心、多疑、自我形象低落。此外,事主害怕与他人,尤其是异性的身体接触,至今仍未能与异性发展正常关系。
法官指被告的成功非救情的理由
被告的背景报告指他出身寒微,有3名弟妹,其中一胞妹亦患视障。被告不但克服视障,又凭努力助胞弟升学、帮父母持家、设立复康中心。感化官在报告中更以粗体字样提及老师、前妻、雇员等赞赏他勤奋聪颖、有爱心、为人设想。
法官续说,被告可算社会上克服先天障碍的典范,但指身他身为弱势社群中的一员,其成功并非剥削凌辱更弱势的人士之借口,其选择性的善意也不能抚平事主的创伤。相反,被告所为更助长社会部分人对残障人士之歧视。故此,被告的成功不是求情的理由。
考虑被告视障 减刑3个月
法官考虑到患视障的被告服刑时或会遭遇更大困难,酌情从3年刑期中扣减3个月,判以即时监禁33个月。
法官又指,非礼罪现时的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但于1991年7月修例前只为5年。因此案于该次修例前发生,故法官最多亦只可判囚5年。
案件编号:DCCC11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