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日费计划自动过期 港女深圳手机漫游三分钟被收$1400
在外游期间,如何才能以“最抵”价格享用上网服务,一直困扰不少人,一时不慎随时招致“天价账单”。
有电讯用户早前到深圳,以为两年前已申请的漫游日费计划,费用有限,于是无关手机。怎料一过境连上内地网络,就收到惊吓收费短讯,仅三分钟,漫游费就要付1,400元;其后再收另一短讯,通知漫游费已升到4,500元。
别以为在本港就可安心,有市民到八仙岭行山,其后发现被收取200多元数据漫游费。电讯商最后豁免有关收费,但提醒该“山系”市民在港也要全面暂停漫游功能。
有部分人则会选择定额收费数据漫游计划,因购买容易,使用也方便。消费者委员会在最新一期《选择》月刊中,提到类似的漫游服务,不同计划的收费极为参差,日费相差可以多达9倍。而且不同计划在厘定收费时,对“一日”的定义均不尽相同,令消费者无所适从。有消费者即使选购定额收费数据漫游计划,但仍收到高额的账单。
不同计划日费相差9倍
消委会分别向“3香港”、“自由鸟”、“中国移动”、“csl./1O1O”、“香港宽频”、“SmarTone”及“新移动通讯”七间服务供应商,查询合共79个定额收费数据漫游服务计划详情。当中28个计划按使用日数定额收费,30个属预先购买或申请指定日数的计划;余下21个为需签约12至36个月的月费计划。
结果发现,即使属同类日费漫游计划,收费差异也相当大。消委会举例指,适用于内地的日费计划,收费介乎$20至$198,相差近9倍,其中“自由鸟”仅收$20即可使用300MB数据(其后限速128kbps)。
同样无限数据 日费可以是$198 也可以是$48
另有两个分别来自“csl./1010”及“新移动通讯”、日费$198的计划,虽然提供无限数据,不过“中国移动”一个只须$48日费的计划,同样提供无限数据,收费仅是前两者的四分之一,而且同日往返内地及澳门不另收费。
另外,7个适用于欧洲漫游数据日费的计划收费介乎$60至$198,相差也达2.3倍。在5个收取最高价格($198)的计划中,仅1个可于同日往返欧洲各国只收取一次费用,有3个每次过境都会按“新一日”收取费用。
“一日”也有4种定义
此外,消委会发现各计划对于“一日”至少有4种不同定义。服务一般都由开始使用服务起计算,直至当日23:59为一日。可是有的计划会按当地时间计算;有的按当地首都时间计算,如消费者外游加拿大温哥华,日费却以渥太华时间计算;有的会按香港时间计算。
消委会形容上述3种做法都很混乱,徒然增加消费者计算日费计划的难度,认为部分计划会由使用起计的24小时定为一日,做法相对简单易明,较値得采用。
即使选购漫游服务也可能“跳网” 照样中伏
至于“人见人怕”的漫游天价账单,消委会提出几种可能的原因。例如有部分消费者即使已选购漫游服务,外游时手机网络也有机会自动“跳网”至其他讯号较强的非指定网络,导致“中伏”;另外由于本地部分郊游路线接近内地边境,流动装置或自动连接内地边境的网络,导致使用者被收取漫游服务收费。
有投诉个案事主则指出,本身外游2个月,但被营办商安排购买34个月的漫游计划。由于事主无法提供交易截图或相关录音作为证据,营办商则坚称已向事主说明清楚细则,拒绝取消合约。事主向消委会求助后,仍无法处理,要用其他途径。
消委会建议,市民外游时应将手机设定为“手动”选择网络,若毋须使用漫游服务,应将手机转至“飞行模式”并关闭流动数据及漫游服务功能,非外游时也应长期关闭数据漫游功能。另由于现时登入购买漫游服务十分方便,只需一两个步骤就可完成,消费者购买前更应仔细阅读条款,并保留相关交易截图保障自己。
今期《选择》月刊披露两宗投诉。
其中李小姐两年前申请了B营办商的日费计划,她早前到访深圳,以为以日费计划漫游,但不到两分钟就收到营办商发出600元数据漫游费短讯提示,再过1分钟又收到提示收费已达1,400元,以及暂停其数据漫游功能。但及后李小姐再收到两个短讯,一个提示她申请日费计划,另一个提示数据漫游费已逾4,500元。
营办商要挟续约才减收一半 事主愤向消委会投诉
李小姐回港后作出投诉,B营办商表示当年日费计划的申请设有时效,并已过期,如她为本地月费计划续约,营办商愿意减收一半争议的数据漫游费。李小姐无法证明当时的日费计划设有时效,又不满营办商暂停其数据漫游功能后仍继续收取费用,以及要挟续约,遂向消委会求助,经多番调停,李小姐仍需支付三成有关数据漫游费用,但毋须继续履行余下本地月费计划。
八仙岭行山后被收200多元数据漫游费
另一个案张先生早前收到C营办商发出的月费帐单,发现被收取200多元数据漫游费。他翻查资料,确定使用数据漫游当日并无离境,只是曾到八仙岭行山,认为营办商收费无理,遂向该会寻求协助。经调停后,营办商同意豁免是次数据漫游费用,另建议张先生全面暂停漫游功能,以免日后产生同类收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