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二人同行一人上机? 航空公司机票超卖资讯严重不足
不少港人爱外游,但有无想过与友人同行时,随时因航空公司超卖而未能乘搭同一航班出发?
消委会检视15间航空公司的超卖政策,发现大多航空公司未有在网页具体说明政策及赔偿机制,服务热线及机场服务柜台的前线职员亦未能清楚交代赔偿金额及准则,若消费者一旦遇上超卖而被拒登机,随时求助无门。
消费者委员会最新一期的《选择》月刊中,研究航班机位超卖问题。有投诉人与友人到日本旅游,回程时遇上航空公司超卖,原有航班只余一个座位,航空公司职员称,若二人不选其中一人登机,公司可为二人转坐下一航班,但只会支付一人的现金赔偿(1,600港元)。
早2.5小时到机场仍因超卖无法登记 投诉人重要会议迟到、只获赔300元“心意金”
另有投诉人原定由香港前往上海虹桥机场,更提早在出发前2.5小时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未料航空公司职员称航班超卖,要求当事人转乘另一班航机到上海浦东机场,令投诉人延迟50分钟才抵达上海。由于浦东机场与投诉人须前往的重要会议距离较远,令投诉人在会议中迟到;即使在消委会介入下,航空公司亦以延后时间不足4小时为由,只酌情为当事人转换目的地机场一事,提供300元“心意金”。消委会建议投诉人考虑循法律途径追讨赔偿。
15间航空公司 仅两间清晰列出超卖安排及赔偿金额
消委会参考《2017香港旅游业统计》资料,选取15间截至2017年底每周载客量较高的航空公司(两间为廉航,其余13间属传统航空公司),检视其超卖政策,发现虽然全部航空公司都将超卖机票的相关条款及资料列于网页,但绝大部分公司未有具体注明若发生超卖时的安排及赔偿细则。
其中只有加拿大航空、美国联合航空两间公司的相关条款较为清晰,列出在非自愿被拒登机的情况下,会为受影响旅客提供替代航班,同时注明赔偿金额。其余航空公司只列出部分安排,如表明会按适用法例提供赔偿,但未有交代如何安排替代航班、赔偿的计算准则及金额等。
职员亦不清楚超卖赔偿机制 消委会:消费者应预选座位、提早到机场
消委会另以消费者身份向15间航空公司查询各公司的超卖政策共48次(包括45次电话热线查询、3次向航空公司机场服务柜台查询),发现约6成服务员无相关资料可提供,又或称公司网站无相关资料;约3成则称不清楚公司机票超卖的赔偿机制、公司无相关指引或特定准则等。
消委会称,早于去年4月跟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协会接触,其后获协会承诺,会鼓励会员向乘客发放具透明度的超卖机票资讯,惟是次调查显示航空公司做法是“强差人意”。消委会促航空业界以严谨态度全面检讨及从速改善机票超卖政策。
消委会表示,2017年共接获23宗有关航空公司超卖机票的投诉,而2018年1至11月亦接到12宗。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购票后尽快预选航班座位,在出发前在网上预办登机或提早到机场办理行李托运及相关登机手续;若不幸遇上超卖,应向航空公司查询清楚赔偿细节(如是否会即时提供现金赔偿),以及安排替补航班。
消委会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主席陈锦荣表示,现时航空公司的超卖情况依然严重,消委会去年底已跟有关部门及业界沟通,期望作出改善,可是现时仍未看到成效。消费者于机票出现问题时,难以识别为向航空公司或代理人问责,促请航空业界提升超卖机票政策的透明度。另外,提醒旅客在购票后尽快预选航班座位,即在出发前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预先在网上办理登机手续。
被问到近日有机票代办公司及航空公司相继出现财务问题,总干事黄凤娴认为,政府方面对航空公司及代办人的发牌制度上应作更严格监管,才能真正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