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唐琳玲服刑期满今晚遣返回内地 律师指讼费可照追

撰文: 许家希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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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子唐琳玲在庭内拍照被控藐视法庭罪成,被判囚7天,法庭判处唐须支付约19万7千讼费,自上周二被拘捕并一直被扣押的唐,已服毕刑期,将于今晚遣返回内地。惟若唐返回内地后没有付讼费,有律师指,律政司仍可叫内地法院代为执行香港法院的讼费命令。

唐琳玲罪成被判囚7天,并被判堂费197260元,之后由囚车押走,并即被遣返。(卢翊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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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琳玲上周二(5月29日)因未缴付保释金,同日被警方拘捕,之后一直被扣押。她今天被法庭判入狱7日,据悉她已服刑期满,并会于今日内遣返内地。唐曾在庭上透露她有香港身份证,亦曾在香港工作,但应不享有香港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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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即日被遣返内地,应未能缴付讼费,有律师指,律政司仍可向内地法院申请,请内地法院代为执行香港法院的讼费命令,继续向唐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