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藐视法庭】黄之锋近年生日屡遇官非 见证社运、法治转变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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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自2011年参与反国教运动而崭露头角,之后更积参与社运,其从政决心更愈见明显。生于10月13日的黄,至今天才年满21岁,但少少年纪近年每逢生日前后都屡遇官非。他前年指政府把参选立法会议员的年龄门槛定为21岁,存在不公,更曾提司法覆核,惟最终败诉;他今天终达选举之龄,却因冲公民广场案被改判入狱,需在狱中渡过生日,更因占旺清场的藐视法庭案被带上法庭,幸而法官今天只是裁定不认罪的9名被告罪成,并会押后日期判刑,黄可避过生日面对新刑罚。

黄之锋16岁那年在面书贴文谈起他参与社运的感想。(资料图片)

2012年16岁成社会推动者

经过2011年的反国教运动,仍是中学生的黄之锋知名度大增。事隔一年,从他在16岁生日那天于面书的贴文可见,提到他在反国教落幕后,由平平无奇的中学生,变成社会推动者,忙著学民思潮的活动,包括派传单,搅游行等,令他与家人的时间也少了,幸得家人支持和体谅,但他仍有抽空与家人庆生。

黄之锋17岁生日贴文称有奇遇。(黄之锋facebook)

17岁生日饭掉银包上差馆

至2013年,黄之锋17岁,他生日当天在面书贴了一篇名为“生日奇遇记”的贴文,分享了他的一个小经历。他称与家人庆祝他生日,期间却在巴士上掉了银包,幸得热心市民拾到,并交到警署。他到警署取回时,被要求填下资料,黄自称“职业病”,反问为何要填这么多个人资料,警察却说:“放心wow黄生,依家又唔系游行示威,我地依家唔会刻意为难你架。”黄在贴文还说:“我心想,你都知你班警察平时游行示威成日刻意为难我啦…..”

黄之锋在金钟占领区庆祝18岁生日。(黄之锋facebook图片)

18岁生日占领区渡过

2014年9月底,黄之锋尚有两个多星期才满18岁,雨伞运动已展开,黄更与其他学生领袖周永康及岑敖晖等,留守在公民广场被捕,且一直未有获释。当时仍未成年黄之锋,由母亲于当年9月29日紧急入禀法庭,为黄申请人身保护令,高院法官接纳申请,并著警方也应释放其他被捕人士,黄终被扣留46小时后获得释放,但占领行动已展开,黄当年的生日,亦于金钟占领区与其他示威者一同渡过。

黄之锋19岁生日贴文对参选议员年龄定在21岁感不公。(黄之锋facebook)

19岁生日冲公民广场案被起诉

2015年,雨伞运动一周年,律政司决定起诉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等双学三子冲公民广场。同年十月,黄之锋19岁生日,但他面书上并无提及他面对的刑事案,反而关注选举制度中,把参选议员的资格定为21岁。由于黄当时只得19岁,至2016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他仍未满21岁无法参选,黄认为不公,指出满18岁可以投票,为何要21岁才能参选,黄亦于同年年底入禀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向法庭挑战参选议员年龄的限制。

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因律政司就冲公民广场案覆核刑期,终三子入狱。(资料图片)
黄之锋得悉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后在面书贴文。(黄之锋facebook)

20岁生日律政司申请覆核刑期

黄之锋在19岁的一年,一直为官司奔走,先是他申请的司法覆核案,在同年5月被拒,即断定了他不能参选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另外,他又就冲公民广场等涉及占旺清场被控藐视法庭的事宜而上庭。其中冲公民广场案,终在去年夏天审结,黄之锋与罗冠聪及周永康等三人,虽然被裁定有罪,但无须入狱,只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惟律政司对判刑不满,更曾要求主审裁判官覆核刑期,但裁判官张天雁未有改变,拒绝改判三人坐监。正当大家以为事件告一段落,律政司于黄之锋20岁生日当天,入禀法庭要求上诉庭覆核刑期,黄当晚得知后在其fb写上:“律政司洗唔洗送份咁既生日礼物畀我?”

黄之锋今早由囚车押送至法庭。(郑子峰摄)

2017年21岁生日狱中渡过

冲公民广场案的刑期覆核,终排期在今年八月于上诉庭审理,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不认同原审裁判官的决定,更认为在大型示威活动时,社会上存在“歪风”叫人漠视法纪,认为必须判以阻吓刑罚,判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三人即时入狱6至8月,黄的刑期最轻,也须入狱6个月,即使他今年终于达参选年龄,但因刑期在三个月之上,他在未能五年,将不能参选任何选举。

今日终满21岁的黄之锋,不但要在狱中渡过,他涉及的藐视法庭案件,亦被安排在今天下午须上庭,幸而法官今天只宣读了不认罪被告的裁决,并未有即时判刑,黄可避过生日面对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