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公民广场案 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毋须入狱 官:应采宽容态度
前学民思潮召集人兼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2014年发起“重夺公民广场”行动,为历时79日的占领运动展开序幕,三人较早前均被裁定各一项罪成,今日(15日)判刑,其中黄之锋及罗冠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80及120小时,周永康则判3星期监禁,缓刑1年。裁判官张天雁判刑时称,考虑到三人犯案的动机,只为表达诉求,并非为一己私利,法庭判刑时应予以宽容及量解的态度,亦认为相对下暴力程度不算严重,故判三人毋须入狱。
黄之锋(19岁)较早前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罗冠聪(23岁)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周永康(25岁)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官考虑犯案动机 判阻吓刑罚不公
裁判官张天雁判刑时说,法庭强调本案与其他刑事案件不同,考虑案件时要考虑被告的犯案动机及目的,而法庭信纳三人是真心因自己的政治理念或对社会现状的关心而表达自己诉求,目的及动机非为自己利益或伤害他人。
张官又称,年轻人或会因对时局不满而勇于表达意见,若无犯法,并无不对。年轻人想法可贵之处在于他们往往纯真,不须顾利益,但却可能较为冲动偏激,不太想到后果,并形容这有如一个钱币,有美好一面,也有缺失一面。法庭除了要考虑他们行为及引致的后果外,亦应采取宽容及理解态度,并尝试理解他们违法的动机。
本案早于发生占领运动,相比其后发生的政治事件,被告行为显得较温和。而他们三人一直主张和平,当晚最有可能受伤的便是他们,他们亦对因事件而受伤的保安致歉,若对本案三名被告判阻吓性刑罚,对他们并不公平。
周永康将赴英升学准缓刑
张官又称,三被告行为无疑是卤莽,但并非暴力,亦无意伤害保安及警察,他们只为进入政总前地,一个他们真诚地相信富有历史意义及有代表性的“公民广场”,并围成一圈及呐喊口号。
法庭不认为被告及其他集会参与者行为是非常暴力一类。黄之锋及周永康涉案行为是攀爬围栏进入政总前地,而罗冠聪因煽动其他市民作出扰乱秩序行为。三人其后亦分别向感化官表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其中罗对令保安受伤尤表歉意,考虑案件情况及感化官建议,认为判黄、罗二人社会服务令合适,另因周永康已获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取录修读硕士课程,又于9月开学,故认为他难以遵守社会服务令,并决定以缓判代替。
罗冠聪:判刑对选举工程没影响
此次不但为三人留下首个案底,判刑亦有可能会影响罗冠聪本届立法会选情,根据《立法会条例》列明,立法会议员犯下任何罪行,判处监禁三个月以上,不论是否获得缓刑,定罪起计5年内不能担任议员。然而,现在罗只被判社会服务令,属非监禁式刑罚,罗在庭外称,今次判刑对他的选举工程没有影响。
罗又说,本案是雨伞运动后首次对组织者的检控,从裁判官判辞可见,法官认为有不少问题需要年轻人发声,他们均尊重法庭判决,但批评当局选择性检控,并指公安条例打压言论及集会自由。罗表示,他们或被视为“搞事分子”,但强调他们只是“揭开盖着问题黑布(的人)”,而真正制造问题是政府。他亦强调,现时香港社会单靠跟政府沟通,以游行示威等方式表达诉求,已得不到政府的回应,公民抗命将仍是未来争取的手段,不会因是次判刑而退缩。
黄之锋:盼公民广场有重开一天
周永康则表示,欣赏且感激法官张天雁撰写的判词,他指法官有考量他们当日采取行动的动机和立场,认为此举不单在司法制度中体现,亦应在现时社会中讨论的自决和港独议题上展现,当权者理应考量为何会有一群众提出这些倡议,探讨这群人背后的动机,由此可见,他认为这是法官对当权者当头棒喝,亦是对社会一个重大提醒,为何香港今日会有很多不同声音出现。
周永康表示,法官强调这并非一般刑事案件,而是牵涉很多政治因素在内,又引述法官指,信纳他们的证供非为私利而为公利,这亦代表法官在判决背后有考虑他们三人的初衷。他又表示,是次三人被定罪犹如一代香港人被定罪,因为这些港人正正为香港的自由民主人权而奋斗。
黄则表示,未来将继续走公民抗命及街头抗争路线,或会就案件上诉,而他过去参与的社运都在公民广场发生,他希望终有一日可见证公民广场重开。三人又在法院外高叫“公民抗命,无畏无惧,雨伞运动,不屈不挠”口号。
“为公义行动” 律师求判社服令
黄的代表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求情时指,黄由小至大在基督教家庭长大,获父母支持,由中学起,开始关注社会公义,亦关心社会政治议题。黄自2012年起参加社运,学业成绩不错,进入公民广场是一个集体决定,想唤起社会关注,见有人受伤亦感不安,愿负法律责任,建议接受81至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罗的律师指,罗愿负法律责任,一路走来相当艰苦,直至升读大学,成绩亦良好。罗是想唤醒社会对公义的关注,建议他接受100至1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周的律师则指,感化官形容周有礼、善于表达自己,及合作,父母皆支持他,一直有好强责任感及公义感。感化官认为他毋须透过辅导形式再反省,认为他有良好背景、自己思量后,足以透过自己方式改善自己,但因他将到英国升读硕士,不建议接受感化及社会服务令。
案发于2014年9月26日晚上,学联和学民思潮发起“冲击公民广场”行动,为其后的占领运动揭开序幕。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现任秘书长罗冠聪及前秘书长周永康,因当日的冲击而分别被起诉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及自身参与非法集会等罪名,案件拖延近一年半,律政司才正式起诉。
案件编号:ESCC279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