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认曾向警称与李宇轩不相熟 陈梓华称撒谎为想令李开脱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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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审讯今(26日)踏入第67天,陈梓华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大律师指,陈初次被捕时称与李宇轩不熟,又称不知道对方的学历及背景等,质疑陈与李只是因有共同目标而认识,并非朋友。陈称他不知对方想法,但他当李是朋友,又称他当时向警方撒谎,是想引导警方相信重光团队的领导不止李一人,李说:“想俾警察觉得,唔关李宇轩事。”以便为李开脱。

陈梓华称他大多从TG群组上取得资讯。

只会看Telegram群组的消息

辩方引述,2020年5月,黎向陈发送《香港01》一则有关全国人大即将公布《国安法》的新闻,陈回复称,事情至今已难逆转形势,只担心黎与李柱铭的自身安全。辩方问陈当时是否已读过《国安法》条文,知道法例禁止的行为;陈否认。法官李运腾问,为何黎会向陈发出该则讯息?陈指当时坊间对法例有很多讨论,他大多是从Telegram(TG)群组上取得资讯,但不包括新闻渠道。李官问黎为何向陈发送新闻连结。陈称因为《香港01》当时“比较偏建制”,他则只会看TG群组的消息。

当时很多人认为国安法是要针对黎

辩方问陈只看TG消息,是否不足以令他判断《国安法》针对请求制裁的行为;陈否认。律师续问为何陈未在讯息中表明制裁违法,陈反问:“我知道(制裁)犯法,点会仲系Whatsapp度讲自己做犯法嘅嘢?我呢句已经讲得好温和㗎喇其实。”他称当时许多人认为立《国安法》是要针对黎,他不想黎有事才会发该讯息。

辩方指陈梓华在2020年6月到壹传媒大楼见黎智英时,是从后门进入。(资料图片)

觉得黎已预先知道国安法的条文

陈于2020年6月与黎第六次见面,他在壹传媒大楼与黎午膳。辩方质疑陈担心被记者发现,才会从后门进入大楼;陈否认。二人当日谈及《国安法》,辩方引述陈首次被捕时曾向警方称,黎认为《国安法》只想做到寒蝉效应,因疫情下示威已减少;陈亦否认,并指当时黎虽没说过他已预先知道《国安法》条文,却让他有这种感觉。

当李宇轩是朋友

辩方另问及李宇轩,指陈并不熟悉李,不知道其学历、工作及背景;陈否认。辩方续引述陈首次被捕录口供说,不了解李的职业、学历及背景,又形容二人关系“不平等”,因为李对他的认知,多于他对李的认知。陈称当时向警方说谎。辩方又追问陈,他与李是否只因有共同目标而认识,不是朋友关系?陈说:“我唔知佢点谂,但我当佢系朋友。”

陈梓华又称,他不知道李宇轩的想法,但他当李是朋友。(影片截图)

想警方认为重光团队非只有李

至于重光团队,陈指他于2020年6至7月才加入,认同该组织松散是公允的说法。辩方引述陈曾向警方否认是重光团队成员,又指对其目的及背景一直存疑且“有所贬抑”;陈称当时为与重光团队撇清关系,故向警方撒谎。至于他向警方表示,重光团队领导“唔似系得李宇轩一个”;陈说:“我系想畀警察觉得,唔关李宇轩事。”法官李运腾问陈这样说是否为了让李宇轩开脱?陈同意。

对国际线的认知只是从别人口中听来

辩方续指,陈曾向警方表示没参与重光团队的游说工作;陈称是谎话。他同意“美国线”成员曾聘请政治顾问公司,但他没份参与,只在2020年6至7月加入TG群组后,开会参与讨论;至于“日本线”、“英国线”及“北欧线”,陈均没有参与,他对这几条线的认知,全是从别人口中得知。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