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国安法后认为黎会第一个被捕 陈梓华称亦自觉已无退路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审讯今(23日)踏入第64天,陈梓华继续作供。控方指2020年5月人大常委公布实施《港区国安法》后,黎向陈发讯息称:“X街打到嚟喇!”陈有著黎要小心,并自言已没退路,又说:“如果你们都倒下了,我便会是站著的最后一人。”陈解释,他当时认为“《国安法》如果要拉人,第一个就系黎智英。”他认为负责任的做法是把“国际线”的人送走,又自觉若黎及李宇轩等人被捕,他便会是在港的最后一人。
美关注香港示威者设炸弹等暴力行为
控方在庭上展示讯息,显示黎智英曾于2020年4月向陈梓华转发一系列讯息,透露美国当局关注香港示威者“新近的暴力行为”、炸弹的威胁、有否警察或平民死亡;并指该些讯息为机密讯息,著陈不要转发。陈称当时黎没透露发讯人身份,但相信黎转发讯息,是想将美国政府的取态带回香港。陈遂问黎可否将讯息转发给李宇轩及“揽炒巴”刘祖迪,因他想让两人知道,美方不认为制裁是唯一途径。
揽炒派与勇武派并不等同
法官李运腾问及“揽炒派”与勇武派的关系?陈解释,他不会视两者等同,刘祖迪则认为他与勇武派是“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即使他未必完全认同勇武派的暴力行为,但绝不会批评或阻挡他们。他续解释,反修例运动中有著不同光谱的人,不管如何,大家都是为了争取五大诉求,彼此不应互相攻击。
向黎报告所有人会依其方向进行
同年5月初,陈曾向黎发讯息指:“所有项目仍在进行。正努力与各方联系。”他解释当时大家已有共识;“所有人会跟随佢(黎)嘅方向。”故他想让黎知道,“重光团队”及“国际线”的情况。
有重光团队成员想发展台湾线
同月21日,黎向陈转发讯息,提及“逆权运动年轻人阵营想与唐凤和中华文化协会联络”,并著陈与台湾《苹果日报》社长陈裕鑫联络。陈解释当时“重光团队”有成员想发展“台湾线”,他遂联络黎,黎问他们会否想与台湾数位政务委员唐凤及中华文化协会的人见面,但陈最终没与上述人物见面。
认为国安法后第一个要拉的是黎智英
同月28日,黎发送一则有关全国人大常委公布实施《港区国安法》的新闻连结,并称:“X街打到嚟喇!”陈回复说:“事情至今,已经难以逆转形势。我哋唯一担心是你与Martin及你们家人的自身安全。万事请以自身安全与事业存续为首要考虑。”陈庭上指,当时黎不断呼吁对抗政府,又指示他们推动制裁,他认为“《国安法》如果要拉人,第一个就系黎智英。”
黎称准备作战到最后
黎接著在该段对话中说:“当一个人走出来争取自由,他便已准备好要战斗到最后。我们或许不会赢,但必须坚持。”陈回答:“Martin曾教我:时势造英雄(cometh the hour, cometh the man)。我没有退路,但我自觉有责任尽力保留我们的力量⋯如果你们都倒下了,我便会是站著的最后一人。”黎再称:“所以你跟你的同志都很重要⋯你们是我们胜利的希望。”
陈认为负责任做法是把国际线的人送走
陈解释,当时他认为如果黎及Mark Simon被捕,那就只有他和李宇轩留在香港,若李都被捕:“咁我就系得番最后一个人。”他说:“我认为当时负责任嘅做法系,应该系国安法之前将所有人(国际线成员)送走,而我应该系最后尾一个走。”因为这些“国际线”成员做了很多,他一直都无甚建树;他只是充当传话角色,不像李、刘甚或黎等人般难以取代。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案件编号:HCCC 51/2022